高市長韓國瑜今日下午公布去年市長選舉競選經費近1.3億元,高達近9成來自個人小額捐款,結餘款約1500多萬元,已送監察院審查。黑韓急先鋒的桃園市議員王浩宇以為撿到槍,在臉書po文「中選會規定高雄市長競選經費上限為8884萬1000元,違法還那麼大聲?」。不過,流彈立即掃到陳菊、蔡英文與林佳龍等民進黨大咖。
網友Ramon Liam指出,「看到一堆人在酸韓國瑜的競選經費超過法定上限就覺得好笑,真的要比,那我們先來譴責陳菊、蔡英文與林佳龍吧!」。
他提出數據如下:
2010年高雄市市長選舉(法定競選經費上限8800萬),陳菊政治獻金收入9,900多萬,支出1.05億,超額法定上限:1700萬。
2010年新北市市長選舉(法定競選經費上限1.04億),蔡英文政治獻金收入1.44億,支出1.46億,超額法定上限:4200萬。
2012年總統選舉(法定競選經費上限4.24億),蔡英文政治獻金收入7.56億,支出7.09億,超額法定上限:2.85億。
2014年台中市市長選舉(法定競選經費上限8700萬),林佳龍政治獻金收入1.27億,支出1.29億,超額法定上限:4200萬。
網友Ramon Liam表示,「雖然選罷法有規定競選經費的上限,但罰則已經在2009年修法時取消。換句話說,自2009年以後,關於競選經費上限這件事就已經是「宣示性」的限制。
我真的不知道這個時候拿這條法條來酸韓國瑜有什麼意義?」。
聯絡作者:凜冬將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