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韓國瑜近期出訪中國大陸進行城市交流,將此次定位為經濟行,並拜會國台辦主任劉結一及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和中聯辦主任,但和大陸當地政要會面顯然讓蔡政府心生不滿,在總統蔡英文隔海作出指示後,陸委會擬設「韓國瑜條款」,修法管理縣市長、政務人員赴港澳的申請流程及行為。主委陳明通表示,是否對高雄市長韓國瑜開罰,要看韓是否與對岸有政治性的「合作行為」。
陸委會25日表示,韓國瑜當初在申請赴陸參訪計畫時,並未提及會與國台辦主任劉結一會面,直到當日上午才突然補件此行程,且與中聯辦官員的會面也沒公開,與他行前保證行程會公開透明不符。韓此行涉及「極其敏感的政治行為」,已要求他在返台後限期說明,若被判定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最高可處50萬元以下罰鍰;總統蔡英文也隔海要求陸委會研究是否要修法管理。
行政院昨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針對兩岸關係條例修法達成共識,未來兩岸若簽署政治協議,協商前後皆須經國會雙重審查,並經全國性公投通過。陸委會強調,為使政務人員、直轄市長、縣(市)長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4項第1款至第3款、及第5款所列人員,赴港澳時能有相關申請流程及行為規範,陸委會正研議、草擬在港澳條例中增列相關規定,以強化必要的管理。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修法若三讀通過,未來兩岸簽政治協議的門檻,將比現行修憲門檻更嚴格。
陸委會此舉也被視為是「韓國瑜條款」,因韓國瑜出訪後,臨時增加會見國台辦官員,加上進入港澳中聯辦的地位特殊,因此引發關注,遭到綠營嚴厲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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