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話性節目近來出現抨擊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言論,陳菊今天決定提告,並在臉書發布聲明,強調已忍無可忍,面對境外勢力滲透必須起而奮戰到底,絕不姑息抹黑造謠,律師費用也會由她本人自行負擔。
陳菊表示,幾經思考,她決定針對幾位明顯逾越言論自由範疇,以不實言論一再造謠抹黑的媒體人士,委託律師提告。
她說,特定媒體、所謂名嘴及政治人物從去年底大選前就開始對她個人極盡汙衊、甚至不堪入耳的人身攻擊,選後更是變本加厲、鋪天蓋地的抹黑造謠。
陳菊表示,根據律師提供的資料,1月15日到31日談話節目就抹黑她個人合計將近300分鐘,甚至有一集足足攻擊她40分鐘,占總節目長度幾乎一半的時間,「這是系統性、組織性的毀滅個人人格與名譽,更是近年來台灣媒體最黑暗的時刻」。
面對快速惡質化的媒體環境,她認為,我們如果置之不理,將導致社會無法再進行理性的對話,輕則網路洗板霸凌,重則危及人身安全,甚至可能發展成極端主義、語言暴力的橫行,影響社會安定,造成民主政治、責任政治的崩潰。「這不僅讓台灣這數十年來所累積的民主、自由、法治等價值付諸流水,更讓我們引以為傲的亞洲民主典範蒙羞」。
陳菊指出,許多未經查證、甚至是憑空杜撰、汙衊、抹黑的言論,透過電子媒體及網路密集而大量的散播,所傷害的不僅是個人的人格與聲譽,更讓社會大眾陷入無從得知事實、無從判斷真實為何的危險境地,「這是媒體的淪喪,更可能是國家社會的嚴重危機!」
這是從事民主運動超過40年的她最不願、也最不想看到的結果。她說,回首我們努力一生、甚至不惜犧牲個人的人身自由挑戰威權統治,所換來的自由社會,居然成為這個樣子!我們捧在手心、神聖可貴的自由,如今成為少數人恣意傷害他人的凶器!「這樣的傷害,對我來說,甚至比獨裁者的刑具還要可怕疼痛、錐心刺骨」。
陳菊痛批,還有人將言論自由的意涵,誤解為包括偏頗、荒謬、造假、未經查證、傷害個人及公眾利益的言論,也都應該被放任,若反制就是打壓言論自由。這種濫用、誤用言論自由來從中牟利的行為,往往就是嚴重傷害言論自由的真凶!我們不能坐視,更不能放任這樣的發展。
她說,面對媒體成為政爭工具,我們實在忍無可忍;面對境外勢力無孔不入的滲透、威脅,假消息、假新聞的四處流竄,我們必須起而奮戰到底。
今天選擇向媒體人士提告,她強調這是「不得不為,更是為所當為」,雖然,縱使勝訴,她個人的名譽也難以回復。
因為那些抹黑資訊仍然會在網路、在耳語、在每個角落,因為輕信與無知而繼續流傳,傷害也繼續在發生,「這是人間的無奈、人生的蒼涼,但我還是得去做」,這是個人對於面臨崩解的民主政治,以及身陷危機而不自知的台灣社會,所應該採取的必要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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