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吳淑珍貪污/2006年11月3日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對「國務機要費」偵查,認定陳水扁與吳淑珍涉貪瀆,而因陳水扁受中華民國憲法第52條之保障有刑事豁免權,等其下台後再行起訴,高檢署起訴吳淑珍,認定以他人付款消費的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新台幣1480萬元,吳淑珍歷15次藉故抗不出庭受審。另吳淑珍干預國事,好喬人事,藉機貪得無厭,除內線炒股,什麼都貪,如:金錢賄賂、sogo禮劵、珠寶名錶‥‥,來者不拒。
◆趙建銘、趙玉柱違法/2006年涉及台灣土地開發公司的內線交易案,趙建銘被收押一個月,最後以1750萬元交保。在土城看守所羈押期間,編號為2260。2007年6月26日台開案二審作出宣判,趙建銘被加重刑責被判7年有期徒刑,並罰款新台幣3000萬元。其父趙玉柱同樣加重,被判9年半有期徒刑。
◆陳幸妤忤逆/2007年6月27日陳幸妤對著記者痛罵公公趙玉柱,不但說「恨死他了」、「那個人不配跟我見面」,還叫趙玉柱「乾脆去自殺算了」,多沒教養。
◆陳致中、黃睿靚特權/1997年大學聯考,休息時在考場學校校長室享受冷氣;2001年增額錄取軍法預官、服役時逢SARS期間全員禁休,卻仍請假、開「捷豹」名車上下班; 2005年和黃睿靚結婚,總統專機淪為下聘專機。
◆陳水扁呀!陳水扁呀!三級貧戶的你,你及你家人的貪腐爛事一大堆,你錯用「罄竹難書」成語,真巧用到你身上,再恰當不過了,想你始料未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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