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黃國昌今不滿立法院院會沒有處理涉及酒駕罰則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在院會休息就坐上主席台開直播痛罵喊會議休息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受訪時指出,黃國昌在1月10日曾同意簽字,但2月酒駕事故頻傳,後來黃國昌又主張酒駕連坐放入法案,甚至要求撤簽協商結論,最近一次的協商也只有他簽字,「根本是看到酒駕議題熱起來就要撤簽」,直批黃國昌在作秀。
柯建銘也批評,黃國昌在議場主席台開直播痛罵,難道以後有立委有記者會都在議場開嗎?痛批這種事情根本沒必要搞到這種程度。
柯建銘說,委員會的法案沒有結論就要繼續協商,不可能直接在院會處理,若要交由立法院長主持協商是另一回事;況且2月後很多立委都有酒駕修法提案,雖然目前已有協商沒結論的《道交條例》,但還需要等候其他法案。
柯建銘說,何況酒駕肇事致人於死也涉及《刑法》修法,行政院還沒送版本到立法院,民進黨團也認為到時候處理酒駕修法時,要併看《道交條例》跟《刑法》,因為這兩部法案可能會有法律扞格的問題,必須要很慎重看待。
柯建銘說,要先處理《道交條例》也不是不可以,但時力不能出爾反爾,一月初鄭寶清主持的協商,黃國昌有簽,後來二月的協商黃國昌又撤簽,直到3月11日時黃才又自己一個人簽協商結論,質疑黃「根本是看到酒駕議題熱起來就要撤簽」,批評是在作秀。
民進黨團書記長鄭運鵬也在臉書解釋修法過程,表示鄭寶清在2018年4月曾主持協商,當時還有很多爭議,尚未達成共識;直到今年1月10日,才達成協議先送有共識條文,但爭議條文保留,當時黃國昌委員也簽名了。
鄭運鵬說,去年底到今年初連續發生了幾件媒體關注的酒駕案件,許多立委希望就今年1月10日的協商結論,先盡快進行處理,不過中間又有很多立委加入各種新的意見。
但鄭運鵬指出,今年 2月21日上午黨團助理接獲時力黨團主任電話,表示今年1月10日簽名的協商結論,沒有納入連坐跟懲罰性賠償金,所以黃國昌要求撤簽;為了尊重時代力量黨團,即使當時已經簽名,也就只能當作未達成共識。
鄭運鵬解釋,本來預期上週可以協商出共識,所以排到這次的議程內,可是各方高見紛紛出現,甚至3月15日還有新的案子;因此本條例還沒有共識,於是就發生了今天必須休息繼續處理的狀況。
文章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