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懷疑黨產條例違憲聲請大法官解釋,黨產會卻持續依照黨產條例處分各單位,然而如果最終黨產條例真的違憲了,對於這段期間因為被黨產條例處分而受害的各機關或個人,黨產會要賠償嗎?賠得起嗎?
以19日該被處分的婦聯會為例,婦聯會長期做公益,對國家社會有諸多貢獻,包括募款蓋了許多眷村,照顧榮民、榮眷,還創辦華興中小學與復興中小學,讓沒錢讀書的貧窮孤兒也能夠前往就讀。
在醫療上婦聯會也有貢獻,1950到1960年代,台灣地區盛行小兒麻痺,宋美齡延請專家來台灣成立振興育幼院,收容小兒麻痺病童予以治療,該院日後成為振興醫院。
婦聯會當年收到的勞軍捐,也是在戰雲密布風雨飄搖的年代,民眾為了讓前方將士能安心,捐出來給婦聯會等機構安頓軍人與軍眷的。即使到現代,婦聯會依然持續在國內外做公益,印尼多次火山爆發地震海嘯後,婦聯會總會捐款幫助當地。
試問,一旦婦聯會財產被收歸國有後,原本在世界各地受到婦聯會照顧、協助的民眾怎麼辦?政府敢保證可以全數全額繼續協助這些人嗎?原本婦聯會的受雇員工因此失業又怎麼辦?
即使日後大法官裁定黨產條例違憲,屆時婦聯會的錢可以領回,有些事情也來不及彌補。民進黨在去年1124九合一大選中慘敗,有很大一部因素是人民厭惡「東廠機關」,包括促轉會與黨產會,如果民進黨繼續恣意妄為下去,明年2020會敗得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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