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2日綜合電)台灣高雄一名3歲女童,在油站拿洗車的空氣噴槍往嘴裡噴身亡。台灣警方表示,檢察官認為父親未注意女童將噴槍放進嘴裡,顯有過失,先依過失致死罪諭令父親6萬新台幣(約8000令吉)交保。由於父親說詞女兒自拿噴槍進嘴,有疑點待釐清,檢警除查扣加油站監視器畫面以及該只空氣噴槍外,也將復驗,以釐清女童確切死因。

加油站站長李翌聖周二受訪時表示,看監視器發現當時女童“全程都沒有下車”,且空氣噴槍一直沒有離開爸爸的身邊。橋頭地檢署檢方稍早出面說明初步調查結果時,指女童有氣胸、氣腫、脖子腫脹等傷勢,但死因仍待釐清,而女童當時沒下車,一直坐在副駕駛座,父親曾持噴槍兩度靠近副駕駛座旁,分別是在15點10分和15點15分,並於兩分鐘後探頭進車內,疑幫女兒拍背等急救動作,關鍵7分鐘,究竟發生何事,檢方正釐清。

警方指出,周日下午15時25分,接獲高雄榮總醫院通報,指一名3歲女童被父親送到醫院時,已失去生命跡象,經搶救1小時後仍宣告不治。高雄榮總表示,尊重檢方調查,目前不便回應。

女童的母親趕到醫院,只見女兒小小身軀冰冷地躺在醫院,當場痛哭失聲,由於女童的父母分居,女童和母親相依為命,母親傷心之餘懷疑女兒死因不單純,在面子書悲痛發文。

文/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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