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山海環線計畫(俗稱山手線)傳遭國發會「退回」,但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只是要求補件,「沒有退回問題」。據了解,國發會綜整相關意見後認為,計畫除了多達廿二處不符審查作業要點,還包括計畫的必要性及財政計畫,中市府及交通部都必須再仔細評估或提出可行性分析。

外界好奇,山手線計畫在前年三月納入前瞻基礎建設,去年六月,交通部核定山手線可行性報告,同年十一月,交通部將計畫轉政院審議,九合一選前似乎都無問題,如今卻被國發會發現存在的問題不少,為何會有這種情形?耐人尋味。

 

根據國發會回覆行政院的公文指出,行政院去年十一月十三日交議之後,國發會在去年十一月及十二月間,曾函詢財政部、內政部、主計總處、工程會、環保署、交通部台鐵局等機關意見,並據此回覆行政院。

 

國發會認為,台中市府未符交通部所頒「鐵路平交道與環境改善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規定,「與審查要點意旨仍有未合」的項目計有廿二項,「僅部分符合審查要點規定」計有十八項。

 

國發會表示,依「鐵路平交道與環境改善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規定,地方政府所提改善方案,應優先具體量化評估設置智慧型平交道安全控制系統、車輛改道、公路立體化及鐵路車站跨站式站房等優先改善方案,若皆不可行,才評估鐵路立體化之必要性與可行性,因此,交通部應補充前述各種優先改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另在計畫必要性方面,國發會表示,計畫中的「彩虹線」,是為使大台中民眾能在山海線間移動,但與台中捷運藍線具替代性,交通部應將加強大眾運輸系統及擴大東西向公路系統等其他替代方案,納入比較。

 

在財務計畫方面,國發會指出,該計畫台鐵局須分擔自償性經費十三點九億元,但尚未經該局確認,台中市政府應提出具體財務回饋方案,以不增加台鐵局負擔為原則,並確認經費分擔方式已取得共識;另外,該計畫三個路段未敘明經費分擔方式,交通部應重新核算中央及地方應分擔的經費,並納入計畫書。

 

國發會也提到,有關地方配合款部分,如依台中市政府建議海線全線高架化方案,在未加計其他推動中計畫,市府負擔非自償經費三百七十一億元,已逾剩餘可舉債空間,建請具體補充所有計畫分年非自償經費需求,及財務籌措調度規畫,並考量自我財政負擔能力,調整施政優先順序等方式審慎規畫,以兼顧地方建設及財政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