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翻攝自PTT)

常聽人說,能成為一家人是緣分,特別是手足之情更可貴。不過早前就有一位女網友在PTT上分享和弟弟發生的趣事,小編相信你看了也會笑!

據悉,姐姐某天和弟弟吵架時竟然做了一件超不理智的事,就是雙方簽了「馬關條約」!單聽名字就覺得事態嚴重,條約列出來的理由簡直是荒謬!

(圖片來源:翻攝自PTT

條約裡面約定姊姊長大後不能結婚,如果違約就要給弟弟3000元,且就算結婚也要「住在家裡附近。」

女網友在《PTT笨版》上曬出2張照片,立馬引起網友們的按贊和留言,反應好熱烈。

這名女網友透露小時候常常和弟弟打打鬧鬧,某天竟然荒謬地簽了份「馬關條約」。從照片中可見,姊弟倆各自將條約內容寫在同一張紙的正反面,還特地畫4格方框,寫下「馬關條約」4字。

其中,弟弟寫了2項約定,一是「姊姊結婚的時候,媽媽要跟姊姊的老公說,要住在家的附近,另一項則是「我老婆如果不孝順媽嗎,就把她趕出去。」

(圖片來源:翻攝自PTT)

而身為姊姊的原PO則在另一面寫下「民國85年8月2日星期五,姊弟二人在家裡說好,姊姊長大後永遠不結婚,如果姊姊違反條約,就要罰3000元」,文末還有兩人簽章的字跡。

原PO欣慰表示,「可想而知….我付了3000大洋,小時候真的不要亂簽約,且我弟居然保存到我結婚!但老實說長大後我們感情還不錯,每天都聊line,比跟老公聊天的次數還多呢!有手足真好~」。

(圖片來源:翻攝自PTT)

女網友坦言一開始因為不想結婚所以才立條約,沒想到前幾年她結婚時,弟弟竟然還保留著這份「馬關條約」。

雖然弟弟忘記3000元的事,但她還是在婚禮上曬出這2張照片,也感謝弟弟過去的幫忙,姐姐也很守信用,包了3000元的紅包給弟弟。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片來源:Perfectance On Visual Hunt/CC BY

網友們看了都覺得很感動,紛紛直呼「我猜是因為國小的歷史只學到馬關條約,所以才取馬關條約XD」、「不得不說小學字寫這樣真的很猛欸」、「可愛,還簽名蓋章」、「弟弟根本姊控吧」、「弟弟穩賺不賠,真是不平等條約」、「好可愛哦~所以當初老公迎娶闖關的最後一關是弟弟守的嗎」、「弟弟很後悔,應該寫三千萬」、「看完有點要掉淚了」。(life網搜小組 /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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