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訊)長期虐待女傭,還因女傭偷吃龍眼而用熱水潑傷她,女僱主辯稱患重度抑鬱症,有“聲音”叫她虐待女傭,不滿被判入獄31個月,要針對刑罰上訴。

《新明日報》之前報道,被告阿妮塔達姆(51歲)被指在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之間,於加基武吉一帶惹蘭登那加(Jalan Tenaga)第654座組屋單位住家,虐待現年29歲的印尼女傭西蒂,面對蓄意傷人與抵觸僱用外來人力法令九項控狀。

之前揭露,被告一周只有三天會給女傭吃午晚兩餐,女傭飢餓難耐偷吃食物,不僅曾遭掌摑,還曾因偷吃一粒龍眼而遭被告用熱水潑傷左腳與背部。

被告也嫌女傭手腳慢,用熨斗燙她的手,另外不僅不讓女傭有充足睡眠,還在她疲倦時用拖鞋狂打她至流血,導致她身體多處永久留疤。

被告代表律師昨早(12月24日)求情時說,被告接受私人醫生與心理衛生學院兩名醫生評估後,證實患有重度抑鬱症,這是她虐傭的導因或因素之一。

被告向心理衛生學院的醫生宣稱,她會產生幻聽,以為女傭要傷害女兒,還聽見“聲音”叫她虐待女傭,她雖然知道自己所為是錯的,仍被“聲音”影響了判斷力。

法官昨早判被告入獄31個月及賠償8000新元,律師表示被告要針對刑罰提出上訴。控方要求被告以2萬6000元保釋,但她稱有經濟困難,最後獲准以2萬元保釋。

被告阿妮塔達姆10月上庭時稱身體不適送院。(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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