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逃稅再爆新案!? 「新罪名」或讓她被判無期徒刑+沒收財產……
中國一線女星范冰冰麻煩恐怕未了……陰陽合同的稅務風波才告一段落,日前卻傳出被控旗下公司涉嫌虛開專用發票,遭罰6570萬元。如果按照中國法律,涉嫌虛開發票者,之前曾犯涉及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更可以判無期甚至死刑。
據蘋果日報16日報道,中國藝人范冰冰,被指涉及逃稅、避稅,向當局補交超過8.8億元人民幣稅款、滯納金以及罰款後,15日更在北京公開露面。可是,中國官方媒體卻有報道指控范冰冰的新罪行,她名下的獨資經營的公司,涉嫌虛開專用發票,涉款高達數億元,讓她名下另一公司少交稅款。
中國世界之聲報導指出,這罪名遠比逃稅、避稅嚴重得多,根據中國刑法,虛開專用發票、數額特別巨大者,最高可被判無期徒刑。
另外,中國一個自稱是警界自媒體第一門戶的「藍襯衫們」發文指出,看當局對范冰冰的處罰結果,其中旗下公司涉嫌虛開發票一項,遭罰款6,570萬元,以此推算,她的公司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應該高達數億元。
江蘇省稅務局的網站顯示,范冰冰獨資經營的無錫美濤佳藝影視文化工作室,在沒有真實業務的情況下,向無錫愛美神影視文化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為范冰冰提供銀行賬戶收款,導致他人少繳稅款,被處罰款6,57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無錫愛美神影視文化也是范冰冰名下的公司,她的持股量達70%,不但是第一大股東,也是企業法人。
▼▲江蘇省稅務局官網有關范冰冰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遭處罰情況的公示。(網路截圖/翻攝自新唐人)
據報道引述媒體消息說,在中國,虛開專用發票是嚴重罪行,根據中國最高檢、公安部發出《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款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者致使國家稅款被騙數額在5,000元以上者,應予追究刑責。而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虛開增值稅發票者最高可判監3年、罰款20萬元;如果涉及的數額巨大或犯案情節特別嚴重,最高可判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更規定,若果涉嫌虛開發票者,之前曾犯涉及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更可以判死刑。
同時,中國新唐人新聞指出,中國大陸網路社交媒體上針對范冰冰公司虛開增值稅事件的質疑之聲又開始泛起,其中有網民發帖要求稅務總局對此事件做出解釋,甚至質問〝為什麼范冰冰不用坐牢?〞大有不置范冰冰於死地不肯罷休的意味。
但也有網民發帖分析稱,范冰冰的財務都是由其經紀人穆曉光打理,估計范冰冰本人對虛開發票這種具體操作手段未必就知情。尤其此案一直是海內外輿論都高度關注的一個案件,經過3個多月的調查後,江蘇省稅務局敢於把有關〝發票事件〞的處罰結果公開,說明這件事早已查清,不存在是否屬實的問題。
而中共官媒也高調報導了范冰冰被高額罰款的處理結果,這意味著當局對范冰冰案的處理已定調,一直被刑拘的穆曉光承擔直接責任的可能性相當高,對范冰冰本人,應該不會再去追究刑事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