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家最近出了一件奇葩事,一瞬間整個鎮上都傳遍了。三天前,小林和妻子小何在鎮上舉辦了婚禮,小林家來了好多親戚都來祝賀,都說夫妻兩人郎才女貌,再合適不過了。結果奇葩的是,這婚禮才舉辦剛剛三天,兩人就離婚了,到底什麼原因鎮上的人倒是不太清楚,只知道這婚才剛剛接就離婚,其中必定是有什麼貓膩的。
其實剛開始要離婚小林是不同意的,自己花了時間和金錢,這才幾天怎麼就反悔了,可是任憑他怎麼不同意,小何執意要離婚,沒辦法兩人去民政局把婚離了。結婚三天就離婚已經很奇怪了,更過分的時候小何說十萬彩禮她一分不退。這就很過分了,婚離了,錢也不還給人家,這豈不是讓人家人財兩空嗎。
小林告訴小何,這婚我答應你離了,但是這彩禮不還是不可能的,畢竟這錢是父母找親戚借的,就算有一部分不是藉的,那也是自己和父母辛辛苦苦賺來的血汗錢,就這樣給了一個以後沒有任何關係的人,誰心裡都是不甘心的。結果小何說,我嫁給你三天,你就是要付出代價的,這錢就是這三天的夫妻關係的損失費。
小林突然覺得這小何跟他當初認識的人完全不一樣,現在完全就是一副騙婚的模樣,離婚了錢也不還,這道理是說不過去了。小何依舊一意孤行,不願意把錢拿出來,還把自己東西收拾好了,準備要離開這個地方,結果她提著行李箱還沒來得及出門,警察就來了。原來是小何的準婆婆報的警,她覺得這小何不是真心實意加到他們家的,而是來騙婚的。
警察上門是小何沒想到的,她有些害怕了,放下手裡的行李站在一旁。警察來了之後先了解了一下情況,聽說小何是三天就離婚了,先問了文小何是不是有什麼難言之隱這才離婚的,可是小何否認了,說她就是想離婚,不願意和小林繼續過下去了。警察排除了小何有什麼難言之隱,就告訴小何那你既然離婚了,如果不歸還彩禮就有騙婚的嫌疑。
小何一聽嚇著了,忙說她不是來騙婚的。警察說那既然你不是騙婚的,那麼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像這種情況彩禮是必須歸還男方的。小何本想著也許自己這十萬塊錢不用還的,結果現在都鬧到警察上門了,看來不還也得還了,只要交出了十萬塊錢的彩禮後才離開小林家。警察上門這事當地人都知道了,小何離婚不想還彩禮大家也都知道了,名聲瞬間就醜了。
小何是不是騙婚不知道,但是既然你離婚了那彩禮就應該歸還別人,因為那是人家的辛苦錢,你沒資格不勞而獲,這樣的人太噁心了。我們要熟悉法律,知道法律,才能不犯法。不要妄想通過一些不正當的手段來獲取一定錢財,這樣是不道德也是法律不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