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易·繫辭下》,曾有對於墓葬最早的記載: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那時候的人們對於屍體,就是隨便一丟,但是親人不忍心看到死者的屍體被動物啃食,於是就在地上挖一個坑,將屍體放在裡面,這就是最早的墓葬。
隨著文明的發展,尤其是到了有統一集權的夏朝,墓葬成了人們對於死者哀念的一種形式,為了表達對死者的懷念之情,常常在墓中放入死者生前所用之物,從這時期,墓葬有了規格,小戶人家不過銅錢數枚,大戶人家則金銀銅錠,但這也相應的催生了另一個行業——盜墓。
春秋時期,禮崩樂壞,厚葬文化興起,盜墓賊亦盛行,到了秦朝時期,盜墓已經到了巔峰,秦始皇的祖爺爺的陵墓,秦公一號大墓,是我國迄今為止,發現規模最大的陵墓,但在這座大墓身上,一共發現了247個盜洞,這些盜洞跨越各個年代,最早的一個距今不過三十年。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國有國法,行有行規,即使盜墓這個損陰德的行業,也有著自己的行規,其中最為重要的一條,就是不盜墓前栽種柳樹的墳墓,在古時候,對於墓葬的規格,有著嚴格限定,連墓前栽種什麼樹木,朝廷的法律上也有聲明,如果超過,輕則刨墳掘屍,重則株連九族。
王公貴族栽種鬆樹,士大夫等官員栽種柏樹,普通百姓則栽種柳樹,這樣的規矩,成了盜墓賊分辨地下墓葬規模最好的方法,如果有鬆柏成群,那麼地下一定埋葬有大墓,如果地面上只有幾顆柳樹,那一定就是普通的百姓,墓葬裡也沒有幾個值錢的東西。
盜墓本就損陰德,如果連窮人都不放過,那麼更是五德缺失,盜墓賊幾乎不會去幹這種喪天良的事情,而且墓中也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不過幾枚銅錢,再加上一些粗布麻衣,還有罐子陶器,費大力挖開了陵墓,拿到的東西不過就值區區百枚銅錢,沒人會這麼幹。
另一點原因,則和當時的迷信有關,柳樹是五鬼樹之一,古人認為,柳樹如果栽種在房前屋後,是非常不吉利的,如果碰到栽種在墓前的柳樹,更是繞道而行,生怕惹上什麼不幹淨的東西,盜墓賊常年在地下,與屍體接觸,身上陰氣極重,更是容易被招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