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56岁资深律师阿兹哈哈仑受委为新一任选举委员会(SPR)主席,顶替于7月1日卸任的丹斯里莫哈末哈欣。

政府首席秘书依斯迈峇卡周五发文告宣布,国家元首已在《联邦宪法》第114(1)条款下,御准阿兹哈为新任选委会主席,此举也符合联邦宪法第114(3)条款。

根据文告中的履历介绍,来自吉打州的阿兹哈生于1962年10月26日,在马来亚大学考获法学学士,以及伦敦大学国王学院法律硕士学位,接着从1987年起在Allen & Gledhill开始执业生涯。

从1992年开始,他前后在KH Koh和Azhar & Koh律师楼服务。接着在国内多家著名的律师楼,如Khaw & Hussein、TH Su & Partners、Lamin & Co、Hisham Sobri & Kadir、Shafee & Co和Cheang & Ariff律师楼服务,精通选举法律。

目前,阿兹哈在Azhar & Goh律师楼服务。而阿兹哈更广为人知的是以“Art Harun”之名的部落格。

依斯迈峇卡表示,凭阿兹哈的资历和经验,他有信心后者将能胜任,根据联邦宪法履行选委会主席的职责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