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因接受同一人捐贈的器官而罹患癌症

歐洲發生一起非常罕見的器官移植、導致癌症的案例,一個器官捐贈者的器官,讓四名受贈者罹患乳癌,其中三人被乳癌奪命。(夏明珠報導)

論文主筆、阿姆斯特丹大學教授畢莫爾曼說,她在移植免疫學領域耕耘二十多年,從來沒有看過這種案例。她強調,醫療過程中,始終存在意外的風險,即使是小手術,也不能保證萬無一失。

這個案例的器官捐贈者53歲,她在2007年中風死亡,死亡前身體健康,她捐贈的腎臟、肺臟、肝臟與心臟,造福了四名病患,其中三人因為原發自受贈器官的癌細胞蔓延,先後死於乳癌。第四名病患在一連串治療,包括移除受贈的腎臟之後,存活下來。

器官捐贈有一套標準的篩檢程序,通常包括乳房檢查、下腹以及心臟超音波,這個案例,醫療人員在摘取器官前,檢查都沒有發現異常。

她肺臟的受贈者,在移植手術的16個月之後,因為移植器官的功能失調入院,被診斷出乳癌,DNA分析證實言細胞源自於她受贈的器官。

另外一個移植了左邊腎臟的病患和肺臟的受贈者,在2013與14年,也乳癌死亡。

專家研判,器官捐贈人體內有微轉移的癌細胞,因為太小,所以沒有檢測出來。

過去也有研究顯示,器官移植有癌症移轉的危險,不過這應該是第一次有明確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