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騙了他一千多萬令吉 富商因一句話告不成
台灣台北市一名孟姓富商,7年前認識40多歲的美魔女陳昕琳,富商大手筆砸錢給陳女投資珠寶,陳女還佯稱父母要換心、換肝,借款1千3百多萬令吉,最後才知父母生病是假的,陳女甚至和他人結婚,雖然陳女誆稱父母生病借款已被依詐欺罪判2年徒刑、緩刑4年定讞,但富商另告陳女還詐騙他9千多萬(約1千2百多萬令吉),但北檢調查發現富商曾傳LINE給陳女,「我從來沒有開口要妳還」,認定富商是基於情誼資助陳女,因此不起訴陳女。
身價50億元的65歲孟姓富商,雖然已有家室,但在知名抗老診所遇到擔任業務經理的陳女,兩人相談甚歡,即便年紀相差「兩輪」,仍成就這段忘年之戀,孟姓富商從2011年開始和陳女交往,對陳女疼愛有加,百萬愛馬仕包、百萬伯爵鑽表都是陳女基本行頭,陳女住處甚至有間「鞋屋」,擺滿上百雙名牌鞋。
但兩人交往後隔年,陳女便向富商宣稱她可以7千萬元(約九百多萬令吉)向珠寶商便宜購買價值1億4000萬元的珠寶,可是還缺3000萬元,富商不疑有他,匯款3000萬元給陳女,接著陳女開始誆稱她以買賣珠寶為業,但珠寶太貴,需要一間安全的房子放置才保險,富商又花了2000萬元買下八德路一間房給陳女。
2016年間,陳女又稱珠寶生意周轉不靈,富商匯款600萬元讓她周轉,同年陳女又稱父母分別重病,要到中國換心、換肝,富商又借給陳女1060萬元。
零零總總,富商指控他前後共給陳女1億元,想不到真心換絕情,富商發現陳女2016年竟已和溫姓男子結婚,他氣炸要求陳女簽本票和借據還他錢,陳女照做後,卻陸續把房子贈與給丈夫再離婚,富商送給她的八德路房子則轉賣給妹婿,富商拿著本票和借據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卻無法強制執行,因此怒告陳女詐欺。
由於陳女提不出父母就醫紀錄等資料,還辯稱說:「我會向孟男虛構母親要換心、父親要換肝等不實情節,是因為想要博取他的關心,希望他不要跟我講他其他女友的事,也想要試探他還愛不愛我,我沒有要詐欺的意思。」但法官認定陳女誆稱父母動刀一事誆騙富商,依詐欺罪判陳女2年徒刑、緩刑4年定讞,但須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到安養機構照顧重症病患或老人。
富商另控告陳女、陳女前夫、妹婿等人是詐欺共犯,陳女以投資珠寶為由訛詐他借款,又將房子贈送給前夫、將八德路房子賣給妹婿,都涉嫌毀損債權罪等,但陳女辯稱投資珠寶生意的錢都是富商送給她的,不用還也沒簽借據,因為富商把她當老婆。至於八德路的房子,雖然是富商買給她,但沒要求要登記在她名下,因為妹婿想投資房產,她才借款給妹婿,並把房子登記在妹婿名下。
北檢調查發現,富商曾傳LINE給陳女稱:「寶貝需要多少錢、目前5、6百、說少了不夠很麻煩喔、說多了要個5、6億把我嚇跑了更不好、我不敢多借啦、借多了還不出來、我從來沒有開口要妳還…我需要用錢,你能幫我嗎?要250萬…寶貝開口,我有拒絕過嗎?…我全力挺寶貝…你只要是我的某,怎麼會要妳還錢…早日跟你結婚…要跟你結婚跟你生孩子還不開心?」
檢方根據訊息認為,富商基於雙方情誼而支付資金投資陳女珠寶事業,常情上可理解,況且富商也提不出陳女的珠寶事業是虛構的證據,檢察官認為,不能因為雙方後來分手,就認為交往時的餽贈是詐欺。
至於毀損債權部分,檢察官查出,陳女是去年10月簽本票,富商在去年11月聲請假扣押獲准,但陳女早在去年2月就把八德路房子賣給妹婿,時間上與假扣押無關,另外由於富商去年10月間曾向陳女求婚,陳女稱她為了和溫姓丈夫離婚,而將自己名下房子贈與丈夫,檢察官認為也非毫無根據,因此以罪嫌不足,將陳女等5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