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關台北看守所4個月!他揭菊花悲慘待遇:房內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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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作奸犯科,否則一般人很少有機會一探監獄的面貌,也難以想像,失去自由後的生活是什麼模樣。一名網友因為公司被淘空,被人檢舉涉嫌銀行法,因此被收押禁見,關進台北看守所4個月。他詳細描述每天的生活起居,以及所內的環境,感嘆:「心靈不堅強真的是會崩潰」。

▼原PO分享在台北看守所的生活。(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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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Dcard》討論區發文,分享看守所的環境,指出房間分睡覺與水房(馬桶區),2~3個人擠在一起,「所有吃喝拉撒睡都在這裡,平常棉被都是堆在地上,所以活動空間幾乎沒有」,小便大號也要房內解決,「拉屎很臭怎麼辦,邊拉邊舀水沖啊,這是對室友的尊重」,因為沒有衛生紙,只能用小臉盆或漱口杯舀水沖洗。供水有時段限制,一天共4次,早上7點半、中午、下午4點及傍晚5點,都要記得儲水且控制水量,否則水會不夠用。冬天時會有熱水,同樣要抓好水量,但大約三分之一開始就沒熱水了,只能硬著頭皮洗冷水,「地下水真的超冷,沖下去冷也不能叫出來,不然主管會過來X譙」,還要小心不要把水潑出來,以免弄濕棉被。

▼台北看守所外觀。(圖/翻攝自台北看守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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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透露,吃飯時間會由雜役將鍋盆由門旁的封口塞出去,用餐時間大約5~10分鐘,之後就會開始收菜渣,「所以要吃的要趕快裝好,不然…馬桶萬能,來不及倒就是沖馬桶裡」,北所官網會公布每日菜單,也會展示給家屬看,但他直言:「都是騙人的,在菜中我吃過碎玻璃,獄友吃過餐巾紙」。

▼台北看守所會客室。(圖/翻攝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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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禁見房不能會客,但家屬可以寄菜,只限父母、配偶、兄弟姊妹、律師,而且限制很多,獄警檢查時會用剪刀剪得爛爛的,但原PO還是會吃完,「因為這是家人的關切跟愛心」。家人也可以寄書、寄照片,原PO在裡面看了大約30本書,「看照片思念家人或女友是一種幸福,是一種希望,希望能夠再見面」,他還念了13遍法華經,向獄方訂報紙、買收音機,還跟獄友買了一台4吋電池電視,「拉天線抓訊號,所以常常沒訊號,而且只能看個位數的台數,但還是已經有娛樂了」。

▼禁見房內不能會客。(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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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指出,雖然檢察官只能押4個月,但期限到了不會無條件放人,「要交保金,如果沒有交保金就繼續關,關到有錢來才放人,或是可以偵查終結移交地院」,而且法官有權力再押,「法官押就很可怕,一票3個月,可以押3票」,因此也有人是被關13個月押滿的。

▼原PO表示看守所內沒有人權。(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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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原PO是以被告身分遭檢察官羈押,官司還未定案,他無奈表示:「裡面沒有人權,只能自己調適,我就這樣過4個月,我不是犯人,只是被告,結果被告最沒有人權」,受刑人還可以工作、學東西,但被告只能關著,他坦言:「心靈不堅強真的是會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