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和服务税SST 从9月份开始落实,而在2018年销售税与服务税法令下,信用卡和签账卡(Charge Card)将被征收25令吉的服务税,该服务税将根据卡的数量和种类进行征收。至于其他的银行卡则是不受到影响。



关税局指南指出,若同一公司对一用户发出两张使用不同支付商的信用卡,如一张威世(VISA)卡和一张万事达(Mastercard)卡,每张卡将被征收25令吉。同一公司发两张卡对应不同支付商,即使两张卡是发给同一用户或两卡共享同一消费限额,每张卡仍会个别被征收25令吉。若有附属卡,主卡和附属卡须个别缴付25令吉服务税。


信用卡无论是,与其他品牌公司共同推出的信用卡(如亚航花旗威世卡)、企业用卡,都需征服务税。


至于其他的银行卡,包括了转账卡(Debit)、汽油卡、只在职场、学校或俱乐部使用的赊账卡(如双威Pals卡)、忠诚客户卡,及电子现金(包括一触即通卡)则通通豁免SST。


信用卡等卡是从卡的发出日期当天进行征税,若该卡有多年期限,则于每年的发出日期进行该年度的征税。


例如,若信用卡于今年9月1日发出,将于今年9月1日进行征税;若信用卡是于今年9月1日发出,信用卡期限为5年截至2022年,用户将分别于2018、2019、2020、2021及2022年9月1日被征税。


如果新卡是于5月18日发出、有效期为5年,2018年将豁免征税。2019、2020、2021及2022年5月18日,用户都将会被征税。


若卡遗失、被破坏、被偷、被复制、或怀疑被复制而补发的新卡,无需被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