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本刊報導女星王思佳遭網路服飾業者指控,拿了三十多件衣服、包包、鞋子,卻從未依約在臉書PO照、宣傳,穿了2年霸王衣。
新聞曝光之後,王思佳認為名譽受損,控告業者誹謗。不過,新北地檢署偵辦之後,根據雙方的對話記錄,認定業者的說法有憑有據,日前對業者做出不起訴處分,打臉王思佳。
值得一提的是,不起訴處分書中還揭露王思佳「假出國、不出庭」的內幕。為了釐清霸王衣的真相,檢察官曾2度傳喚王,希望她出庭說明,但她2次都無正當理由未到庭。
今年5月29日,王思佳的律師甚至當庭告訴檢察官,王因出國無法到庭,但檢察官調查,王是今年5月22日出國、5月27日就已回國,開庭當天她根本就在國內,讓檢察官無法接受。
另一方面,由於去年底新聞曝光後,王思佳曾在臉書開直播,痛批指控她的網路服飾業者「FUC4-伏希飾」亂講話,業者認為王的言行已涉嫌誹謗、詐欺及誣告,目前準備對王提告,並且向她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