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妻留8千萬遺產…夫要求「拿一半」剩下的再和子女均分
檢視相片 桃園一名婦人2015年過世,生前擅長理財的她,留下高達8千萬的遺產,她的丈夫和子女得知都非常驚訝,而婦人的丈夫決定向法院提出剩餘財產分配,主張「自己應分一半」,桃園地院法官最後因「這原因」判准。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視相片 根據《聯合報》報導,桃園的李姓婦人和丈夫結婚超過40年,因擅長投資理財,2015年過世時,留下大量外幣、基金、保險和投資股票及房地產,扣除遺產稅後還有8千多萬元,李夫和其子女在替她整理遺物時,發現這筆錢都嚇一大跳,李夫表示,他不知道老婆生前是「富婆」,還比自己有錢,兩人光財產就差了6800萬元。 ▼(圖/翻攝自Google map) 檢視相片 李夫事後向法院提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認為自己應該先分一半,其餘遺產再依繼承分額與3名子女均分,法院審理時,子女也表示,媽媽生前沒告知有這麼多財產,有點訝異,同意父親的主張。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案情,根據國稅局核定的資料,認為李夫在妻子過世時擁有1千多萬財產,扣掉妻子遺產後差額是6800多萬元,判決李夫可以依法先獲得3400多萬元,剩下一半則再由李夫和子女均分。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往下看更多相關新聞! 桃園有一名賴姓老婦人日前過世,她生前育有7女及1名小兒子,經濟富裕的她留下了近億元的龐大遺產,不過獨子卻指出,賴姓老婦在遺書上寫道「女兒皆未盡孝」,因此所有財產應由他繼承,此舉引起姊姊們的不滿,一狀告上法院,討回財產。 ▼(示意圖/pixabay) 檢視相片 賴姓婦人和曹姓丈夫生前名下擁有不少土地,經濟相當富裕,擁有近億元的財產。兩人連續生了7名女兒後,終於獲得一名男丁,對獨子從小就是特別寵愛。而7位女兒皆已出嫁,除了長女、三女兒多年前去世,其他幾名女兒都會定期返家探望長輩。姊姊們指出,父母對於小弟相當疼愛,且父親在2007年過世前,就已經把所有的土地都過給弟弟,沒想到2015年母親離世後,所有遺產也都只留給小弟,才心灰意冷決定打官司,請求遺產分配。 ▼(示意圖/翻攝google map) 檢視相片 ▼(示意圖/pixabay) 檢視相片 不過,賴婦的小兒子認為財產應全由他獨自繼承,他表示母親晚年重病,姊姊們不但毫不關心,甚至恐嚇看護不得照顧母親。另外母親也在2011年公證的遺囑內容寫道:「因女兒們都沒有來看我,我的財產不給女兒繼承...,全由兒子單獨繼承」。 ▼(示意圖/pixabay) 對此桃園地院認為,遺囑中雖提到女兒沒探望,但並沒有「對繼承人重大虐待或侮辱事件」,法官無法認定構成民法規定喪失繼承權原因。而賴婦所立的遺囑,已侵犯其他女兒特留分,最後法官判決,姊姊們先回去算好實際財產範圍,再打官司向弟弟討回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