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勝吸金139億摺有錢花炫超跑 總裁張金素判11年罰1億
何姓被害人聆聽判決後認為量刑過輕,表示將會對張金素等人提出上訴及民事求償。(陳俊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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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2日 12:26 中時
陳俊雄、許哲瑗
馬勝金融集團對外打著美國上櫃公司所屬關係企業,推銷馬勝基金投資方案,年利率最高96%,招攬上千名會員,吸金139億7255萬元,新北地院2日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處馬勝台灣總裁張金素共13名被告11年至4年不等徒刑。
本案爆發後檢方查出,馬勝集團成員拿吸金的錢大買豪宅、名車、名牌包等奢侈品,或匯往海外藏匿,並在張女與集團幹部住處查扣賓利、瑪莎拉蒂等名貴轎車與BMW重機,名牌包等等,還在張女客廳發現18朵用千元及2千元台幣紙鈔捆成的玫瑰花裝飾,價值為5萬元,含義是「有錢花」揮霍無度。
其中張金素遭判11年徒刑、併科1億元罰金,本名羅志偉的股市名嘴羅詠樂遭判4年4月,併科罰金1千萬元;張金素之妹張牡丹5年徒刑、罰金5000萬元;賈翔傑9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
馬勝金融集團自2013年3月起,對外強調母公司是美國皇家控股集團,台灣區負責人張金素除以月付3%至8%紅利吸金,同時還以雙軌制的多層次傳銷推廣投資方案,推薦成功者還可獲得6%至10%不等的「推薦獎金」。
張金素為求集團快速發展,在北市民權西路設置辦公處所,並以李子豪、賈翔傑為講師,錢右強擔任張金素助理,張金素胞妹張牡丹協助集團事務運作。
法院審理發現,張金素自2013年起在台吸金達139億7255萬餘元,其中賈翔傑吸金1億8460餘萬元、陳子俊吸金1億93487萬餘元、袁凱昌及陳姿伊共同吸金1億3763萬元、廖泰宇與楊秀娟共同吸金1億5959萬餘元、羅志偉吸金535萬元、陳淑燕吸金3562萬餘元。
由於馬勝集團違法吸金案件眾多,除了檢方追加其訴其餘被告18件外,併案審理也高達69件。
新北地院日審結全案,合議庭認為張金素等人貪圖一己私益,以變質多層次傳銷方式招攬投資人參加馬勝集團投資方案,違法吸金數額非微、被害人數眾多,判張金素有期徒刑11年、併科罰金1億元;張牡丹5年徒刑、罰金5000萬元;賈翔傑9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
協助張金素境外洗錢的黎桂連3年徒刑、未扣案犯罪所得26億8800萬餘元沒收,不能沒收則追徵其價款;陳子俊9年徒刑、併科罰金5000萬元;袁凱昌8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陳姿伊7年6月徒刑;廖泰宇8年徒刑、併科罰金5000萬元;楊秀娟7年8月徒刑,併科罰金3000萬元;羅志偉4年4月徒刑,併科1000萬元罰金;陳淑燕5年徒刑;併科罰金3000萬元;李子豪4年徒刑、錢右強4年6月徒刑。
何姓被害人聆聽判決後表示,何金素等人犯罪情節重大,但從未與被害者道歉,甚至還在法庭上與被害人惡言相向,部份受害人也因為吸金導致家庭失和,甚至有人因此尋短、或是籌不出醫藥費,法院量刑太輕,應該要重判14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她表示,馬勝集團吸金至少已有300多位受害者組成聯盟提出團體訴訟,且目前仍在違法吸金,被害人除將提出上訴,也將會對張金素等人提出民事求償。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