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將納管 上路須領牌
自由電子報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電動自行車外觀與機車雷同,但是不用考照及領牌就可上路、不戴安全帽也不會被罰,交通事件頻傳,交通部決定納管,最慢今年底進行草案預告,未來電動自行車上路前要像機車一樣領牌,交通違規時警方能以車追人開罰。 不需考照趴趴走 成安全隱憂 根據交通部統計資料,領有審驗合格標章的電動自行車,約三十三萬輛,電動自行車時速可達二十五公里,因不需考照就能上路,安全性引人擔憂;近三年騎電動自行車發生事故後三十日內死亡人數,去年七人、前年十二人、大前年十人,且每年都造成逾兩千人受傷,死傷車禍頻傳。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張舜清表示,現在電動自行車出廠後只有合格標章,被誰買走都不知道,即便掛上牌證,若沒有搭配監理登記制度也無法有效管理,且電動自行車屬慢車類,騎士沒戴安全帽無法可罰,交通部將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法規,將電動自行車納管。 事故頻傳 每年逾2千人受傷 未戴安全帽罰則方面,法案已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若順利通過,即便電動自行車還未納管,警察路上攔查時也可直接開罰。至於考照部分,目前較無共識,還不會納入。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曾辦過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對於電動自行車外型需限制、應懸掛牌證、駕駛人配戴安全帽都具共識,但對於是否該考照意見分歧,反對者認為時速二十五公里慢車若要考照,很多腳踏車、競速車時速都超過二十五公里,更該考照;因此當時共識是可懸掛牌證,做出與機車的區別性,讓警方可更容易取締違規。 領牌管理 違規以車追人開罰 警察大學交通學系教授蔡中志表示,很多風景區都可見業者出租電動自行車,有許多車輛改裝後,時速可達六十公里以上,不管理將成為安全隱憂;逢甲大學運管系副教授李克聰說,因為電動自行車外觀、性能與輕型機車類似,確有納管需求,藉此提醒民眾,騎電動自行車也要負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