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婦人因為和丈夫吵架,一氣之下帶著當時3個月大的兒子跑到龍潭大池邊喝酒,還情緒失控把男嬰丟入池中,最後導致男嬰有癲癇後遺症。如今判決出爐,最高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這名母親6年半的有期徒刑。

© 由 Sanlih E-television Co., LTD 提供

▲桃園一名楊姓母親與丈夫吵架,後帶著兒子到龍潭大池邊喝酒。

一名男嬰浮在池子內,好幾個人合力將他拉起,醫護人員到場後,幫他緊急實施CPR送醫搶救,桃園一名婦人因為和丈夫發生口角,一氣之下就帶著當時才3個月大的兒子到龍潭大池邊喝酒,沒想到喝醉後,一時情緒失控,竟然將兒子丟入池中,雖然男嬰被救起後並沒有生命危險,但卻留下癲癇的後遺症。而身為母親的她辯稱自己是喝醉腳滑,才會不小心把兒子拋入池中,如今最高法院還是以殺人未遂罪,判她6年半的有期徒刑。

© 由 Sanlih E-television Co., LTD 提供

▲女子因酒後情緒失控,將兒子丟進池中害留下癲癇後遺症。

根據了解,20多歲的楊姓女子是為了錢才會跟老公吵架,拉著妹妹到龍潭大池訴苦,但卻情緒激動失控大鬧,才會把小孩丟到池子裡,而法官不採信她的說詞,認為觀景台護欄超過1公尺高,男嬰不可能會滑進池中,雖然她不服判決有再上訴,但最後仍是遭最高法院駁回。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