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人保姆將男童留高溫車內被控虐童 拒絕認罪

中國僑網 2018-07-15 11:03:34

劉海倫將男童關在車內的溫度高達120華氏度(近50攝氏度)。(美國僑報網/阿罕布拉警方提供)

中國僑網7月15日電 據美國僑報網報道,美國南加州阿罕布拉市華人保姆劉海倫(Helen Law)在120華氏度(近50攝氏度)高溫下把6歲男童反鎖在車內長達2小時,自己去商場購物、吃飯的消息自當地時間6月12日爆出後,引發廣泛關注。現年60歲的劉海倫當地時間7月13日在兩個女兒和一個兒子的陪伴下首次接受阿罕布拉高等法院的傳喚,面對檢察官米蘭妮(Melanie Buccat)虐童罪指控,她拒絕認罪,法官凱瑟琳(Cathryn Brougham)要求被告劉海倫於8月30日回到法庭,屆時討論檢方的證據是否足以指控被告接受法庭的審判。

7月13日上午8點半,劉海倫一頭短發,身穿橫紋黑條白底襯衫,在兩女一男的陪同下來到阿罕布拉高等法院接受法庭的傳喚,從長相和年齡差上判斷,這兩女一男應該是她的兩個女兒和一個兒子。上午10點,在傳換了其他幾個案子的被告之後,劉海倫從旁聽席中走進被告席,面對檢察官的虐童罪指控,她拒絕認罪。檢察官表示她需要時間搜集更多的證據,為此她建議將此案的開庭日期延至8月30日。辯護律師海格(Jerone Heig)表示沒有異議,於是法官裁定被告劉海倫於下月末返回法庭接受庭審。

米蘭妮在法庭外表示,檢方的目標是判處劉海倫6年牢刑,被告之所以不認罪,不難看出她是想通過律師的辯護為自己減罪。一位主流媒體資深記者在現場分析,根據他幾十年的法庭案件的報道經驗,雖然在案發當時劉海倫當著警察的面承認自己把6歲男童Mason C(法官指定的受虐男童的化名)鎖在車內近兩小時,但她仍可以通過律師的辯護稱自己當天“身體不舒服”或“狀態不佳”或“感覺自己生病了”,所以借故離開一下。如果這一辯護中常用的文字游戲得到法官的諒解,劉海倫就有可能從6年的刑期降到一半。根據47和57好法案的規定,劉案可能由重罪變輕罪,輕罪變提前放人,最後劉海倫改判緩刑或社區勞動的可能也是有的。

阿罕布拉警局於當地時間6月12日下午2點19分接到報警電話,一位路人聽到路邊的車內有小孩在哭,警方聞訊立即派人趕赴山谷大道700號街區案發現場,發現一名6歲男童在車內放聲大嚎,汗流不止,警方立即撬開車門,將這名男童救出。溫度計測試結果顯示當時車內的溫度高達120華氏度(近50攝氏度)。警方立即將男童送往附近醫院進行健康檢查,經醫生檢查治療,這名男童脫離了危險。

正當警方試圖尋找孩子的父母時,被告劉海倫來到車前,稱她是孩子的保姆,是她把孩子放在車內,自己去旁邊的餐廳吃午飯。警方經了解發現,劉海倫這頓午飯用了2小時,而男童就在高溫車內足足悶了2小時。劉海倫被當場逮捕,保釋金10萬美元。(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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