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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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0日

阿米娜(中)與阿尤(右)商量日後的生活。

(話望生10日訊)隨著話望生伊斯蘭初級法庭,宣判“41歲男子娶11歲女童”案男主角,因與女童非法結婚,遭罰款1800令吉後,女童雙親表示,此案已告一段落,促請各造別再製造課題。

女童母親阿米娜說,其女婿仄莫哈末卡林(41歲),已經繳還1800令吉罰款。

“泰南宗教局早前也召見我、11歲女兒阿尤及丈夫,但未採取任何行動。”

女童父親曼拉希(49歲)說,女婿仄莫哈末卡林已承諾會在女兒16歲後才同住。

“我們還是會保留這承諾,在阿尤未達16歲之前,我們會好好照顧她。”

他指出,此事件已告一段落及解決,希望各方面別再利用此事,製造課題。

仄莫哈末卡林是樹膠收購商,因非法結婚及納妾,昨日在話望生伊斯蘭初級法庭被罰款1800令吉。他上庭時,俯首認罪。

此人在2002年吉蘭丹伊斯蘭家庭法第19和第124條文下被罰款,這兩項條文的最高罰款是1000令吉,或判監2個月。

在第19條文下,仄莫哈末卡林在泰國娶女童,因非法結婚而被罰款900令吉。在第124條文,他因非法納妾,同樣被罰款9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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