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超商員工真的是開外掛,工作包山包海,什麼都難不倒,薪水卻這麼少,很多人都不愛做。

在「靠北男友」就有女網友PO文,「請問做7-11有很丟臉嗎?」她說自己高中畢業就做,已經13年了,工作也很愉快,因為資深,除了店長她有資格決定任何事情。

但男友,甚至男友家人一直覺得小7沒有前途,還不如去做業務助理或辦公室類的。她自認,現在月薪有34K,車程離家裡也不用5分鐘,每天也只工作8-9小時,待遇雖然並不高,也沒有到很差。「難道就只是因為做便利商店,所以就是沒有前途嗎?」

(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網友也紛紛表示意見

「女生覺得還好!如果是男生就真的不行」

「這樣就丟臉? 很多做14年的也沒有34K」

「什麼叫丟臉?又不偷又不搶」

「14年一直穩定的工作,我不覺得這有什麼好丟臉」

「其實可以考慮出來開加盟店 13年應該什麼都會了」

「換掉男友比較實在」

做超商13年,個人覺得猛…明明就很適合娶回家,是很務實的妹子,男友傻傻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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