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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車成為未來趨勢,台北、高雄等地早在去年也開始測試無人巴士,但礙於法規問題,一直無法在一般道路上試車,交通部因此將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只要無人車上有一名隨車人員即可上路,但也明訂隨車人員不能有酒駕、藥物濫用,或是造成3死或10人以上死傷等重大交通事故的紀錄。
▲示意圖/中央社
交通部今(7)日預告將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訂無人自駕車申請試車的相關規定,想測試的單位需先向當地政府申,請再報請交通部審查,核准後有效期最長1年,可展延1次。
交通部指出,測試車輛必須依照規定申請車牌,車身上也必須標註清楚的「自動駕駛測試車」等文字。除了車子有規定外,每輛車上路時都需要至少有1名駕駛陪同,在緊急狀況取代自動駕車系統,且駕駛必須持有駕駛執照至少3年,還不能有酒駕、藥物濫用、3人以上死亡車禍、10人以上死傷車禍,15人以上受傷車禍,或運送危險品時曾發生爆炸、燃燒等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