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央視昨報導,近日網路上傳出范冰冰等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的涉稅問題,中共國家稅務總局已要求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法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大陸女星范冰冰。 路透資料照片
中共高層去年曾對明星拿高額片酬提出嚴厲批評,這次清查「陰陽合同」,勢必將在大陸演藝界造成震撼。
「大小合同」、「陰陽合同」是指交易雙方簽訂金額不同的兩份合同,金額較小的「陽合同」用於向政府主管機關備案登記納稅;另一份金額較高的「陰合同」,則實際約定雙方交易價格,彼此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納稅的法定義務。
五月廿八日央視前主持人崔永元在微博發布幾張演藝合同照片,並配文指「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爛」,合同中因有知名女星范冰冰的名字,曝光合同約定片酬為稅後一千萬元人民幣;一天後,崔永元再爆范冰冰採用「大小合同」 ,另行約定片酬五千萬元人民幣。
兩合同共拿走片酬六千萬元人民幣,實際上范只在片場演出四天。崔永元說,自己還有滿滿一抽屜的「陰陽合同」,涉及的都是大腕兒(指有成就、影響力的人),不只范冰冰。
范冰冰則發布一則「嚴正聲明」,稱崔永元侵犯合法權益,散布謠言,構成誹謗。范冰冰工作室回應指,公開發布洩密合同並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為,既破壞了商業原則,又涉嫌侵犯合法權益,稱相關網絡用戶及媒體未經核實散布謠言的行為已經構成誹謗。但范未說明六千萬元怎麼回事。
新浪報導,范冰冰工作室負責人指出,范冰冰及其工作室從未透過「陰陽合同」方式簽約,接下來會全力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核查。
崔永元則迅速回應指他沒有保護合同秘密的義務,范冰冰是公眾人物,如不服,可以「出來走兩步」,對公眾「實話實說」。六月二日,崔永元在微博發出關於「大小合同」的新爆料,說「我家鏟屎官說,好像有個法律管這事兒」。
法制日報報導,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將在調查部分高收入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措施,擴大徵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大陸法律專家指出,如果稅務機關調查陰陽合同有行為人涉嫌逃稅,應當依法下達追繳通知,責令補繳並繳納滯納金,涉嫌犯罪的應移送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