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已經49歲了,家裡有一個26歲的女兒,家庭本來是非常的和睦,老公是在鄉裡面做生意,家庭條件不能說非常的優越,但是從小我們就給我們的女兒提供最好的條件,從小學到大學畢業,我們家裡基本上沒有讓她吃過一點苦,直到他畢業參加工作,談了男朋友之後,我們家裡每個月還會給她補貼每個月2000塊的生活費,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在外面吃苦。
女兒的男朋友是農村人,家庭條件很一般,人長得很清秀,本來我是不支持女兒和他在一起的,但是女兒對他是非常的死心塌地,我也就沒有再拒絕她,就想著,即便她婚後日子過得不好,我還可以把她接回來住,好好照顧她。
女兒男朋友的父母,也都和我見過面,一家人也比較和氣。可是當女兒在他家住過一個星期,回來之後我看她面容非常的憔悴,我仔細的問她,她才告訴我,原來這個男生家的飯菜,女兒很不合胃口,而且住的也很不習慣。
我一聽心裡覺得非常的心疼,於是婚前我就找他家的父母約定:我女兒嫁過去,可不能吃苦,我也不要你們家彩禮了,結婚之前給兩個孩子買套房,他們過得幸福就行。男方家裡也答應了,可我總是覺得心裡還有顧慮。
一個月以後,我還問了一下女兒關於他們買房的事情,女兒說房子已經看好了,就等著交個首付,就可以拿房子了,我聽了很欣慰,就是當我問到他們每個月還多少貸款的時候,我又心疼了。
女兒的房子是買在縣城裡的比較繁華的位置,首付他們家掏20萬,女兒和她男朋友兩個人貸款35萬,我一聽說女兒兩個人要貸款這麼多錢,就覺得兩人以後的日子可能要吃苦了。我跟老公商量,要不我給女兒掏三十萬,老公也是屬於比較心疼女兒的類型,雖然不是一筆小錢,但是我們倆還是給了女兒,讓他們全款買房。
做完這件事以後,我心裡就覺得比較放心了,就在結婚前三天,他們終於拿到了房產證,女兒打電話開心地跟我說,房子已經拿到了,還給我拍了照片,可當我看到房產證照片的那一刻,我徹底呆掉了,房產證上只寫了女兒男朋友一個人的名字。
我趕緊問女兒,為什麼房產證沒有她的名字,女兒說這件事自己沒有過問,就讓男朋友一個人去辦了,他也沒想到男朋友只會寫自己的名字。
我們家人是非常心疼女兒的,現在房產證只有男孩的名字,我的女兒就更沒有了保障,一旦他們家對我女兒不好,我們反而沒有什麼方法去約束他們,即便是以後他們的婚姻出問題。房子還是會歸男方,我的女兒一無所有。
為了女兒的幸福,為了不讓他們還貸款,我給他們掏30萬,雖然這樣能讓他們的生活,過得寬敞一點,但這並不是我想要的,我該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