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除了我以外,上面還有一個哥哥,在我小的時候,家裡面就是什麼好東西都先讓我哥來選,人家都是做哥哥姐姐的,要照顧弟弟妹妹,可是我家卻是女孩就應該讓著男孩,什麼東西都要讓我哥來選,從小到大家裡都是這樣,後來我結婚的時候,我爸媽要那麼多彩禮,也是為了讓我哥用。我哥娶我嫂子的時候,那是嫂子家要多少彩禮,我爸媽就給我老公要多少的彩禮。媽媽還說什麼?嫁出去一個,娶回來一個,不賠不賺。

剛結婚的時候,我和老公也是經常得去娘家看我爸媽,因為我婆家和娘家離得不是特別的遠,所以結婚之後也能夠經常回去看望他們,我爸媽身體不舒服,我哥嫂在外面打工,都是我帶他們去看病。那時候最後鄰居開玩笑的說說,這個閨女嫁出去了,還沒嫁出去,沒什麼區別。

讓我沒想到的是,我結婚的第二年我們家就拆遷了,原本我想著我對娘家那麼好,而且我也是娘家的一份子,娘家拆遷得到了那麼多賠償款,按理說也應該給我一部分吧,可是我想不到的是,等我回家要拆遷款的時候,爸媽都說說我是嫁出去的閨女,沒資格分這筆錢,直接就把我趕了出來,當時我這個心都碎了,我哪裡想到我對他們那麼好,結果到最後竟然是一分錢都沒有給我。更加讓我想覺得不可思議的是前段時間,我媽生病的時候,我哥竟然到我家來找我要錢,說什麼讓我平攤醫療費用,當時我就愣了,當初不願意給我,現在憑什麼讓我給他們看病?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