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大家都知變造發票詐領獎金是犯法行為,不過基隆一位老翁拿著7張發票去郵局兌換,被發現有一張尾數8遭到變造,被警方以變造私文書及詐欺取財未遂移送法辦。不過老翁喊冤發票是在路邊撿到,並自稱「視力不好」沒察覺,而檢方也採信說辭,予以不起訴!

據《聯合報》報導,62歲陳姓老翁今年2月持7張皆中200元的發票到郵局兌獎金,郵局人員眼尖發現其中一張尾數3變成8。不過他解釋,該張發票於1月時在基隆市愛三路和仁三路口撿到,本以為天降之財,連同自己中到的6張發票一起去兌獎,但本身視力不好,才沒發現遭到變造。

檢察官進行調查,認為變造發票領款容易被發現,過去不少嫌犯企圖領取高額獎金以平衡風險,很少會對200元冒風險吃上刑責,無法證明發票是陳翁變造,以及變造範圍很小,不仔細看也難以察覺。加上他自稱視力不好難以發現數字遭變造,此說法不無可能,認為他罪嫌不足,基隆地檢署不起訴。

▲示意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