渴望一個水手般的愛情,可以吻你一下就走。
——這是陳16歲時喜歡、到了25歲依舊喜歡的詩。
像與普通朋友交際似的
再一次見到肖揚時,陳旻已經過了27歲生日。
27歲就是個大人了,走路不敢再跳來跳去,球鞋都收進了箱子,除了去健身房外幾乎再也不敢穿。T恤也都當睡衣來穿,在外一律是連衣裙、高跟鞋,小皮包,裡面裝著口紅、香水以及粉餅。
見肖揚時也沒有例外,黑色的絲質裙,印著隱隱約約的暗紅色玫瑰,配著黑色高跟鞋,有種說不清的曖昧。隱形眼鏡丟了一隻,連走路都晃晃悠悠的,她不停地眨著眼,在街頭尋找肖揚的身影,半晌才聽到有人說:「這裡。」
又說:「變化蠻大的嘛!」
他卻是沒怎麼變,還是瘦瘦的樣子,穿著細條紋襯衣。那天下著小雨,落在他的頭髮上,被燈光一照,像一粒一粒的水晶一樣閃爍。肖揚自然而然地攬著她的胳膊往前走,那時候她才發現肖揚的個子並沒有想像中高,穿著高跟鞋的她幾乎與他等高。一轉頭就看到他鬢角有一根白髮,心一驚,暗想:明明還不到40歲,怎麼會長白頭髮?
可是就是長了,短短的一根,橫在耳邊,像刺一般。他們去吃夜宵,肖揚點了粥,酒也戒了,喝礦泉水,就像那些已經有了一定歲數、一定閱歷、一定地位的男人一樣,開口聊聊近況,聊著聊著就變成了股票與互聯網。陳旻也陪著他聊,像與普通朋友交際似的,恨不能把這些年的混世經驗全都攤在桌上給他看,暗示他,她也成長了,也有經驗了,長了智慧了。
肖揚一直坐在對面笑吟吟地聽著,末了才說:「怎麼忽然就反過來了呢?」
「什麼?」
「我的意思是說,應該是你來北京找我才對,怎麼忽然就變成是我來找你了呢?」
只一句話,陳旻的心就像是被針扎了一樣,半晌都動彈不得。
氣泡從胃裡一路堵到嗓子眼兒
挺古老的一個故事:少女愛上了年歲大一些的鄰居。
那時,她才十二三歲,剛升中學,只覺得功課無比吃力,數學和物理好像無論怎樣都搞不懂似的。當時,肖揚正在考研,陳旻的考試成績出來,不敢拿回家,乞求肖揚假裝簽個名,肖揚一看畫滿紅色叉號的卷子就笑了,說:「怎麼那麼笨呀?」
自那以後,她便時不時地跑去肖揚家裡問功課,人人都看在眼裡,卻從未放在心裡,一個剛剛成熟的男人和一個半大的孩子能發生什麼呢?
可是,陳旻卻記得他房間里的氣味,夏天總有一種含混氤氳的氣息若有若無地籠罩在空中,床頭忘記收起的襪子、洗手間里的剃鬚刀、剛剛換下來的帶著汗漬的衣服……那就是陳旻最初接觸的男人味道。
說起來是有些猥瑣,然而在那個時候,心裡卻裝滿了驚訝和震蕩,那麼邋遢,那麼瀟洒,同時還那麼吸引人。
後來肖揚開始工作,單位分配了一間小宿舍。陳旻有一輛自行車,功課寫累了,就騎車到他樓下晃蕩,一圈,又一圈。肖揚偶爾在樓上看到了,跑下來問:「你怎麼在這裡?」
「瞎晃。」陳旻嚼著泡泡糖,腮幫子鼓鼓的,忽然地就吹起一個泡泡。
肖揚伸手給她戳癟了,才說:「趕緊回家去吧。」
「待會兒就走。」陳旻說。
再過一兩年,肖揚有了女朋友,帶陳旻一起出來吃飯,那女孩挺漂亮,卻又有著那種二十來歲的女孩特有的高傲,跟陳旻說話時全然是逗孩子的口氣,問:「是喝牛奶還是果汁?」
「我喝啤酒!」陳旻不滿地大叫,說著拿過肖揚面前的啤酒猛灌一口,氣泡從胃裡一路堵到嗓子眼兒,一不小心就嗆了出來,惹得身旁的兩個人都哈哈大笑。陳旻氣不過,站起來就走了,臉上還帶著啤酒沫,像眼淚一樣。
成年人的圓場聽起來格外殘忍
肖揚離開小城,也是因為那個女孩子。第一次失戀,免不了想做一些什麼了不起的大事,諸如宿醉、打架、環球旅行。但他不是那種喜歡冒險的人,唯一能做的就是離開家,去大城市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