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新北市報導 藝人丁小芹被指控賣假包,還不出貨,案件鬧上法院,丁小芹辯稱,他把拍賣帳號借給張姓女子使用,對於自己賣假包的事情毫不知情,但卻又提不出相關證據,證明帳號給別人使用,新北地院認定,丁小芹詐欺犯行明確,多案合併判她3年6月徒刑。 ▲丁小芹栽了!賣假包收錢不出貨遭判刑3年半。(圖/翻攝畫面) 38歲的丁小芹被多人指控,在旋轉、蝦皮等拍賣平台上,使用queen9帳號刊登販售精品名牌包,對外宣稱有正品保證書,但有民眾下標給錢後,有人收到包包發現是假貨,甚至有人給了錢沒收到包包,因此控告丁小芹詐欺以及違反《商標法》等罪。丁小芹被起訴時,仍否認犯罪,強調帳號借給張姓女子使用,根本不知道對方拿來賣假包,但始終提不出證據證明「張女」確實存在。 檢察官認為,丁小芹犯後毫無悔意,不願再審理時提出有關帳號出借的事證,還強調,上訴時候才會提出,這種行為根本就是浪費司法資源,希望法官從重量刑。法官最後考量,丁小芹已與多數人達成和解,判她3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