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出任總統府祕書長,全國都在熱議,這位民進黨重量級的南霸天,將如何協助蔡英文勸出前台北縣長蘇貞昌出征新北?而陳菊還沒上任也展現花媽強勢,又是拜訪蘇貞昌,又是嗆聲高志鵬,一副選戰總操盤手的架勢,毫無違和感的「超展開」。
然而,大家不覺得,中間有一些「怪」的地方嗎?在談「怪」之前,我先幫大家回憶一件,多數人不記得,但我永遠不會忘記的「往事」。
2011年,我還是總統府發言人的時候,有一天,馬英九對我說,連任選舉即將開始,需要開始準備選舉工作,他要調整我的角色,協助他的選舉事務。接到指令後,我即開始準備業務交接,並遞上辭呈,辭去總統府發言人的工作,擔任馬英九競選辦公室「台灣加油讚」的副執行長。對馬英九來說,總統府發言人領的是總統府的薪水,我要負責選務,就必須辭去總統府工作,這是「天經地義」。
但各位讀者以為我是要誇馬英九的公私分明嗎?非也。我要說的是接下來的離譜事。辭去總統府發言人後,綠營竟然向檢方告發我涉嫌貪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重炮批羅智強有兩大罪狀,一是羅智強領總統府的薪水,卻在做輔選的事;二是羅智強雖離開總統府,但仍指揮總統府內的「十人議題小組」從事輔選工作。
民進黨厲聲質疑,羅智強和十人小組「領納稅人的錢,卻是在幫馬英九輔選」,痛批這是黨政不分、公器私用,要求羅智強把薪水吐出來,當時的立委涂醒哲還強調「我也做過政務官,知道不管是自己選或幫人輔選,都要很小心,不能用公資源去幫特定人輔選。」於是,我接受檢方將近1年的調查,確認我沒有拿公家的薪水卻去輔選,而總統府根本沒有所謂十人議題小組輔選之事,全案簽結。
故事到這裡,大家應該可以看出台灣今天最大的困境是什麼了,就是被這種政客型的雙重標準搞得烏煙瘴氣,沒有是非。2011年的羅智強,是用最高的標準辭總統府發言人去輔選,猶被綠營控告貪瀆,纏訟1年;而今天的陳菊卻大剌剌地準備接總統府祕書長來搞輔選,一副光明正大地要把總統府變身為民進黨的2018年競選指揮所。當年所有對羅智強的指控,今天都可以原封不動地還給陳菊,但民進黨卻可以笑罵由人。
請民進黨和陳菊不要搞錯了,總統府是憲法明定的行政機關,是以公務預算運作的,不是民進黨的幫派堂口。如果陳菊硬是要把總統府祕書長做成競選總指揮,插手選務的話。那麼,我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比照綠營當年控告羅智強貪瀆的邏輯,以民進黨之道還施陳菊,也去告發陳菊貪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