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新北市三峽發生一起命案,懷胎八個月的孕婦,在自家前的三合院被爆裂物炸死,孕婦無辜喪命。因為放置炸彈的林姓嫌犯供稱,他和死者完全不認識,安置炸彈其實是因為知道妻子在他入獄時偷情,所以鎖定情夫轎車,要設置陷阱來炸死他,沒想到孕婦不小心誤觸,當場死亡。當警方把嫌犯從偵訊室帶出時,一旁的被害人家屬,難忍情緒,忍不住衝上前毆打嫌犯。二審判決,林姓炸彈客被判刑14年。
▲警方在案發現場採證。
1999年10月,懷胎8個月的林姓孕婦,在家門口被一枚土製炸彈炸死,一屍二命。三合院外警方穿梭採證,封鎖線裡頭的水泥地都是焦黑痕,誰這麼狠心對孕婦下手?
家屬情緒激動,在派出所前等著追打殺人凶手,因為死者沒和人結仇,和林姓炸彈客根本不認識,為何他要做炸彈害死一屍兩命?
▲當時承辦員警王正雄。
時任三峽分局員警王正雄:「(孕婦)她拿掃把在打掃庭院看到那個箱子,好奇塑膠箱就打開看看箱子裝什麼,一打開就爆炸,脖子炸一個窟窿。雖然是土製炸彈,可是它很巧思,駕駛開車門、箱子一動就爆炸。」
原來炸彈客的妻子劈腿,而開車的駕駛就是情夫,炸彈客想置情夫於死,才會做炸彈要炸他的車。沒想到住附近的孕婦誤觸炸彈、無辜喪命。時任三峽分局員警王正雄:「為一一條線索就是他(駕駛),他什麼都不講。他主要是製作炸彈來炸這台車。」
▲警方靠死者照片讓兇嫌說出實話。
終於找到情夫,但他卻不願交代細節,也不說實話,於是警方靈機一動…時任三峽分局員警王正雄:「(死者)照片都洗黑白的,兩吋洗一直擴大、擴大到這麼大張,兩隻眼睛就瞪著,好像會說話瞪人,看到就麻麻的,他就說『死者不是我殺的』,後來他就跟我講那個突破點。他說最近借這台車子載女生。」
▲兇嫌為殺妻子與情夫製作炸彈。
炸彈客林姓嫌犯(1999.10.08):「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沒想到她會去拿那個東西。」
妻子外遇又被情夫打,林姓男子再也忍不住,自製炸彈要報復二人,最終沒殺死目標,卻意外波及無辜孕婦。炸彈客最後被判刑14年,但這樣結果恐怕孕婦家屬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