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一句「跳電」 22天證據都沒了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先前驚爆台中一名5歲女童,遭幼兒園黃姓女教師虐待,不但被硬塞食物、罰站、拿鐵尺打等方式凌虐2年,甚至吃到吐,讓女童媽媽痛心的將事情PO在「爆料公社」。對於外界質疑為何現在才爆料,且已以18萬8千元和解一事,女童媽媽昨再度PO文解釋,她從一開始就強調「沒有和園所及老師和解。」 檢視相片 ▲5歲女童遭幼兒園黃姓女教師虐待。(圖/翻攝爆料公社) 女童媽媽附上她和園方對談的錄音檔,指出當她知道女兒受虐,開始調閱畫面時,園方的畫面卻只剩8天可以調閱,理由是「跳電」,只剩下去年12月19號錄到26號,等於11月27日~12月18日,共22天都沒有畫面,打臉幼兒園一開始所保證,影像可以保存30天的說法。再求助主管機關教育局,得到卻是「沒有影像,只能書面、口頭查核」,讓她相當無助。 檢視相片 ▲女童媽媽認為簽下的並非和解書。(圖/翻攝爆料公社) 至於為何此時才出面爆料,女童媽媽解釋:「快選舉了,為了孩子,我必需等待時機,當我看到黃姓老師快樂的四處打卡玩樂,而我孩子的傷害卻尚未撫平,我的心真的很痛,但只能忍。」而18萬8千元是合議精神賠償和學費,老師6萬,園所6萬,6萬8是學費退款。當時園方曾要她簽下合議書,內容是註明園所督導不周和老師不當行為,造成孩子傷害的精神賠償。 她表示「園所在12/28說黃姓老師承認那份文件了。所以才會在12/29有會談並有合議書。12/29有會談中,園所及老師等,確立並承認 黃姓老師長期對孩子施暴。」女童媽媽認為簽下的並非和解書,而是證明黃姓老師不當行為的證明。女童媽媽心碎地寫下「有多少幼童被老師打了之後,連說出自己受害的權利都沒有,只有口述卻無法定老師罪!!」 她希望女兒的遭遇,能讓政府重視幼兒園的安全機制,並且沉痛地呼籲「由家長匿名通報教育局學校不當對待後,應由教育局連同警察及社工,進入校園直接搜證調查,以求保全證據,並由檢查官提起公訴,保護幼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