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前夫兩年前結婚,相戀了四年。我來自北方的一個小山村,17歲和家人就去了廣東打工,那個時候懵懵懂懂什麼也都不懂卻也十分快樂。

在我18歲生日的晚上請了一起工作的同事去吃飯,唱歌。我年紀比較小,工作上面他們都很照顧我。就是那天晚上遇見了我的前夫,當時我和許多同事在唱歌,我跟他屬於不同部門並不熟悉,但是他和其他同事一起來了,我也不好說什麼。

後來他經常約我出去逛街吃東西,有時候帶我去玩,就這樣漸漸的兩個人就在一起了。一年多以後雙方也覺得挺合得來的,便打算讓家裡知道,算是定下啦。

圖片來自網路,圖文無關

他是廣東人,老家在一個三線小城市,家裡條件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家中就他一個獨子。就這樣我和爸爸坦白了,說交了外地個的男朋友,並把他的家中情況和爸爸說了一遍,結果爸爸在電話裡大發雷霆,說我交男朋友也不和家裡說一聲,怕是被人騙了都不知道。

我那時候年輕氣盛,容不得爸爸將他說的這樣不堪,一心要和他在一起,在電話就和爸爸吵起來了,說的話傷到了爸爸,自此我打電話回去都是媽媽接的,爸爸再也不肯與我通電話。

爸爸雖然不和我通電話但是卻讓媽媽和其他的親戚來勸我,開導我,說我嫁到千裡之外捨不得我,萬一受了委屈他們都幫不了我,讓我慎重考慮。就這樣僵持了大半年後,我懷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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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結了一個多星期,還是和家裡人坦白了,爸爸第二天一大早便坐上火車下廣東來找我和前夫。爸爸把前夫罵了個狗血淋頭並且讓他一定要負責好好待我,不然把他腿打斷,前夫一直唯唯諾諾不敢說話。

後來爸爸和我一起去見了前夫的父母討個說法,他父母卻不怎麼在意,最後爸爸看前夫確實真心待我,算是將我嫁給了他。爸爸回家之前抱著痛哭一場,說就我一個女兒卻離的這麼遠,被人欺負了可怎麼辦,於是便偷偷給了我10萬塊錢,如果受了委屈就有足夠的底氣的離開。

當我懷孕5個月的時候無意中看到前夫手機,他竟然出軌了,我氣不過便與他大吵一架,把家裡能摔的都摔了,從這以後公公婆婆再也沒給過我好臉色,前夫也開始徹夜不歸,我整日以淚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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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當天爸媽從老家趕到了,去到醫院卻見沒人陪我,氣的破口大罵,讓母親陪著我,自己去婆婆家為我討公道,婆婆卻說是我倒貼人不止,還倒貼了10萬塊,算是嫁妝了,父親氣的轉身把婆婆家給砸了。

我出院以後第一件事,爸媽去陪我去民政局辦了離婚手續。現在回想起來一切好像做夢一樣,還好離開了這個家,你們覺得我父親的做法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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