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小男孩在馬路上和同伴們踢足球,不小心打碎了路邊一戶人家的窗玻璃,戶主怒氣沖沖地問:“這是誰乾的?”男孩愧疚的承認錯誤,請求原諒。可是戶主堅持要求男孩按價賠償20美元。男孩哪有那麼多錢!
自知闖了大禍的男孩哭了,只好回家向父親求助。父親沒有大發雷霆,也沒有跟著男孩去戶主家賠償,而是借給男孩20美元,並與男孩約定一年後還清。
此後,男孩一邊讀書一邊利用課余時間辛勤打工掙錢。他在街頭擦過皮鞋、早起去送報紙,還到餐廳裡洗盤子……一年後他終於掙到了20美元,自豪地交到父親手上。父親欣喜地對他說:“能為自己過失負責的人,將來一定會有出息的。”
果然,這個男孩長大後成了美國政壇上的風雲人物——曾連任美國兩屆總統的裡根。
如果類似的事情發生在我們自己孩子身上,我們父母會怎麼做呢?許多父母在現實生活中的表現已經給出了答案。比如,孩子不小心弄壞了小朋友的玩具,在餐廳吃飯摔壞了盤子,都是由父母去買單,更有甚者,孩子上學遲到了,明明是他自己起床晚了,卻在校門口跺著腳埋怨父母送晚了,無辜的父母還就真的老老實實的一邊承認錯誤,一邊安慰孩子……
從教育心理上講,父母代孩子承擔錯誤是十分不可取的。這樣做會讓孩子覺得犯了錯沒什麼,反正有家長兜著。而裡根的父親所代表的家長,卻讓孩子懂得:一個人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任。
所以,我們父母也應該懂得,如果說“孩子犯錯”是教育的良機,那麼“適度懲罰”就是讓孩子學會承擔責任的開始。
比如,孩子上語文課忘了帶課本,家長完全可以拒絕送過去,而讓他挨老師的批評,常常苦頭,多長點記性,這樣以後就不會再忘帶了。再比如,孩子不寫作業,不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作業,家長也不要嘮叨、督促,索性就讓老師點名批評孩子一次,讓他“體驗”一下不履行責任的後果,他就會意識到承擔責任的重要了。到那時家長再教育,就有效果了。
總之,尚處在成長期的孩子,對一些事情缺乏責任感也是正常的,家長可以適當的讓孩子品嘗一下辦事情不服責任的後果。孩子一旦收到了懲罰,他自然就會提高警惕,以後自然就不會馬虎、草率行事了。
幫孩子護短,是害孩子;替孩子受過,是縱容他;讓孩子獨立承擔責任,才是他未來人生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