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女丈夫捉姦逮到妻子跟別人男人開房間。示意圖


已婚黃姓女子去年與朱姓友人開房間,被丈夫會同抓猴大隊當場逮個正著,丈夫還在浴室垃圾桶找到可疑衛生紙團,他質問妻子「你們2人幹了什麼好事?」黃女霸氣回嗆「對!我們就是有嘿咻」,頭頂綠到不行的人夫絕望提告。但偵訊時2人否認做愛,朱男還說衛生紙團的精液是他打手槍留下來的,拒絕採樣DNA檢體進行比對,因無具體事證可證明2人當天有發生性行為,檢察官最後做出不起訴處分。

去年2月,40多歲的已婚黃女,背著丈夫與朱男外出大啖海鮮,餐後相偕到新北市新店區白金花園酒店開房間。早就懷疑妻子紅杏出牆的丈夫,得知2人行蹤後立即前往酒店捉姦,一群人在門房外聽到呻吟聲後,確認2人正在辦事,會同警員衝進房間捉姦。

徵信社的人員在浴室裡發現衛生紙團,黃女丈夫質問妻子「你們2人幹了什麼好事?」黃女回嗆「對!我們就是有嘿咻」,2人對話全被徵信人員錄下來,黃女丈夫無言,含淚對2人提告。


黃女到案後態度丕變,改稱她和朱男只是普通朋友,當天吃完海鮮後她身體不舒服,才會就近找酒店休息,進房間後她就躺在床上休息,不清楚朱男在做什麼,至於說出「對!我們就是有嘿咻」,只是一時的氣話。

朱男則說,他與黃女不是男女朋友,2人沒有發生過性行為,衛生紙團是當天他在浴室打手槍後擦拭留下的。檢察官詢問2人是否願意採樣DNA檢驗時,2人均拒絕。

檢察官認為,雖然黃女丈夫有提供當天蒐證錄影畫面,還附上徵信社先前拍到2人一同出遊、進出賓館的照片,但只能證明2人互動親密;另依《去氧核醣核酸採集條例》規定,若不是涉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的性犯罪,檢察官及法院不得強制採樣DNA。

檢察官認為,就算在門外聽到呻吟聲,黃女當下也承認有嘿咻,但只能證明2人關係親密,無法認定2人確實有發生性關係,因此以事證不足為由,不起訴2人。(呂志明、吳珮如/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