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不認21歲姊弟戀! 志工媽媽「清楚描繪GG」打臉 嘆:比我老公的還小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偷吃想把嘴巴擦乾淨是不可能的事。桃園一間國小的替代役就與志工媽媽發生「激情」,事後他想反駁,志工媽媽卻詳述他下體特徵,讓法官認定他的確有通姦!
▼蘇姓替代役5年前到桃園某間國小任職,認識了大他21歲的志工媽媽,兩人乾柴烈火,發生多次性關係。後來志工媽媽丈夫發現他們頻繁聯繫,氣得對蘇男提告!
蘇男反駁說,兩人只是一般同事關係,還請朋友作偽證,捏造不在場證明,更強調他們彼此歲數差那麼多,不可能發生關係。
志工媽媽則推翻說,兩人常通電話,情話綿綿。印象深刻的是,當時2012年12月21日是「世界末日」,蘇男就曾對她告白:「想跟妳一起度過世界末日。」然後就去摩鐵發生關係。
▼志工媽媽表示蘇男早知道她已婚有小孩,因為愛愛太多次,她還能描述下體特徵,包括割過包皮,哪裡有傷疤等等,更形容:「下面比較細,比我老公的小。」
法官當庭勘驗蘇男的下體照,證明志工媽媽所言不假,判蘇男依妨害家庭罪4個月徒刑,民事部分,則是侵害丈夫婚姻權、破壞家庭幸福,需賠償15萬元。志工媽媽雖也被丈夫提告,但丈夫最後撤告,全身而退。
▼網友也評價說:「一,地方的阿嬸吃補;二,很細小被法院認證;三,賠15萬。蘇姓替代役,全賠,地方的阿嬸,有吃又有拿!」
這場婚外戀可真是虧大了,不只是要賠錢,連下體的大小都被拿出來講,替代役應該一生都會有陰影了吧…
來源:E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