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結婚三年了,兩人是在打工時認識的,當時覺得她賢惠溫柔,人長得也漂亮,交往了半年後老婆懷孕了。在兩家老人的同意下我們結婚了。 婚後為了讓老婆安心養胎,我就沒有在出去打工,而是在家附近找了個臨時工作,每天也賺點零花錢。我是單親家庭,家境並不好,結婚時也沒有給老婆彩禮。
但她並不介意這些,還是依然決然的嫁給了我。婚後我們就和母親住在幾十平米的老房子裡。母親今年60歲,身體也不是很好,最近幾年更是患上了高血壓,心臟病,經常要吃藥維持。 老婆並沒有嫌棄母親,依然對母親很好,我時常為自己能娶到這樣一位好老婆兒感到高興。兒子出生後家裡變得更溫馨了,為了生活,我和朋友外出繼續打工了。
半年後接到了老婆打來的電話,說母親昏倒住院了,病情很嚴重。聽到後我急忙趕了回去,當時老婆急壞了,四處借錢給母親看病。好在母親經過搶救已無大礙。 老婆每天都守在母親身邊,盡心盡力的照顧著。一天在醫院裡偶遇了老婆的閨蜜,她閨蜜的父親也在這住院。兩人在聊天時我不經意間聽到原來老婆在認識我之前曾被別人強暴了。
我當時如五雷轟頂,簡直接受不了這個事實。我覺得老婆真的很髒,實在讓我噁心。原來她嫌棄我窮,還對母親那麼好都是有原因的,就是因為她有過一段不恥的過去。 現在她一眼都不願看她,一見她就覺得虛偽,我竟撿了個爛貨。那天跪地給母親洗腳,見此情景我覺得很虛偽。一腳踢翻了腳盆。把她怒罵一頓並提出離婚。 老婆跪求別不要她,我一腳把她踢到在地。我怎麼可以和一個不乾淨的女人生活在一起呢?大家說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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