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為夫妻間最美好的感情往往來自於離異過有過孩子的人,他們比較懂感情。沒有離婚的時候,婚內人士都不大會懂得怎樣對待自己的另一半,因為沒有危機感。
1997年元月,我和英達的婚姻走到了盡頭。我回到娘家,媽媽哭了,父親當時就進醫院打吊針——女兒三十五六歲突然提著箱子回到家裡,什麼都沒有,他們實在沒有言語能夠表達他們當時的感覺。
我在匯園公寓租了一間很小的房子,房租很貴,破爛的傢具,裡面黑黝黝的。那個時期,我覺得自己只有三件事要做:第一,我餓了;第二,我困了;第三,我想哭。我一邊哭一邊想,如果能找到一個有房子、有文化、還會關心我的人,我就嫁給他。
最讓我痛苦的還是兒子巴圖,離婚時我沒有堅持要孩子,我發覺這個決定很錯誤。我不能在街上看到別的夫妻帶著孩子的親密勁,那讓我的心像被刀子割。
通過律師協議,我終於要回了巴圖,我拚命彌補,想給巴圖一個健康的身心。
成方圓、杭天琪她們很熱心地給我介紹對象,但我打不起精神,覺得自己被愛弄傷了。蘇小明勸我說:「丹丹,你不能這樣下去了,你現在就是個女光棍,你得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出去認識一些人,重新開始生活才行。」巴圖在旁邊大吼一聲:「我媽媽不是女光棍!」眼眶裡含著淚。我摟過兒子,眼淚一下子就流下來了——就算是為了兒子,我的這種日子也不能繼續下去了。
我問巴圖是不是想要個叔叔來愛媽媽,巴圖說:「我想有個叔叔跟媽媽結婚,我不要媽媽是女光棍!」於是,我擦乾眼淚,去給巴圖找「叔叔」。
1997年7月25日,一家酒店開業,請了我和一幫圈內的朋友。在張暴默和蘇小明的攛掇下,我認識了老趙,他高大、氣派、彬彬有禮、衣著整潔,是國內某機電總公司的總經理,也是個有過一次失敗婚姻的離異人士。
老趙請我和巴圖去他家做客,去的時候他家剛剛裝修好,鋪著很漂亮的大理石地板。我和巴圖習慣光著腳走路,他幾次讓我們穿拖鞋我們都不穿。過了兩天再去他家,剛裝修好的房子又在施工,正在撬大理石地板重新鋪木地板。我問他好好的幹嗎換掉,他說大理石地板涼,怕以後我們老光著腳會著涼。那一刻,我就覺得我會嫁給他。
第二天我去外地演出,我在外地給他打了個傳呼:「我愛你,勝過黃豆和大米。」演出回來,我發現門底下塞進一封信,打開一看,是電腦打的,寫著:「北京的趙老九先生說:我愛你,勝過蘿卜和白菜。」於是,我們決定結婚。
有朋友問我:「你也奇怪,你們才認識28天,而且你還剛剛受過離婚的挫折,怎麼不慎重考慮一下呢?」我說:「等不了了,我怕被他給甩了,看準了,就是他吧。」他也說:「好了,你不變了,我也不變了。」
1997年8月25日,我生日那天,我們結婚了。
結婚後,老趙變成了當年的我,我在他的呵護下完全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家裡什麼都是老趙張羅,我第一次感到生活是這樣的輕鬆和美好。
結婚以後,老趙說不能讓我們住他以前裝修的房子,他說新房新人新氣象,一定要搬個家。於是我們又買了一套房子,新婚後的第一件事就是亂七八糟地裝修。
整個裝修過程中,我一點沒操心,老趙總說:「你忙你的,這種粗活讓我們男人來做,你就別辛苦了!」一句話讓我差點流淚——以前和英達在一起的時候,我是一個捋胳膊挽袖子的女人,我們當時在北京方庄的家,260平米,全部是我一個人裝修的,每一個釘子都是我釘的,每一個小飾物都是我布置的,英達連換個保險絲都不會。那時的我就像個保姆一樣,整天跟在英達背後問:「駕照帶了嗎?可千萬別丟了啊!」英達總是很煩,吼我:「你能不能閉上你的嘴?」
現在和老趙在一起,我在家裡什麼都不用做,以前操心慣了的所有家務全部被老趙扛了起來,我這才發覺原來一個女人也可以這樣做妻子——在家什麼事情都不做,而且還覺得這種日子挺美的。
在婚後的生活里,我不叫他老趙,跟著巴圖一起叫他「爸爸」,我就覺得這樣叫很好,感覺我自己特小,我和老趙在一起,向他撒嬌,有種當女兒的感覺。我的很多調皮的事,外面人看來是多麼的噁心,這麼大歲數,老不正經的。但是關起門來,我和老趙這樣,他就不會覺得,我感到我有很多東西可以吸引住他。
離異家庭對孩子的態度一般有兩種:一種是打罵冷漠對之,一種是慣孩子,為了補償,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人家有什麼,我們只能給孩子更多。這兩種方法都可能在一個家庭破碎之後培養出一個人格破碎的孩子。
老趙對巴圖視同己出,這個高大男人經常領著這個小男子漢游泳、去博物館、聽音樂會、上學校。
看著老趙對巴圖這麼好,我也覺得應該為他做點什麼。他原來那個家呢?他的女兒在哪?我知道他心中也有隱痛。
和老趙商量後,我和他的前妻成了朋友,於是我們決定把女兒接過來住。畢竟我們各方面條件比較好,這樣會對孩子有益。
女兒來了。但對我是一個全新的難題——從天而降一個比我高1公分的16歲的女兒,我不知道該怎麼面對她、親近她。剛來的時候,女兒把自己封閉起來,很少跟我和她爸爸講話,自己關在屋子裡聽音樂,崇拜麥克·傑克遜,崇拜麥當娜,逃避現實。我明白自己現在是在以「可怕的後媽身份」接近孩子,要和她消除隔閡,除了愛,還需要技巧。
有一天,我敲開女兒的房間,徑直告訴她:「我和你爸爸之所以建立新家庭,是因為父母不可能因為孩子放棄自己的幸福,你們要過自己的一生,父母也有自己的一生……」在這樣的開導下,女兒慢慢開始袒露心扉,她說她以前覺得父母離婚很對不起她,她很不幸。我再告訴她:「你這樣想是自私的,不能只考慮自己……」這次不拐彎抹角的談話後,我們都覺得雙方之間的距離近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