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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處於空汙大戰的台中市政府,為有效低移動汙染源PM2.5(細懸浮微粒),自3月1日起將加強機車排氣攔檢,針對排氣超過標準值20%以上嚴重汙染環境的車主直接開罰,依照規定可以罰緩1500至6000元。
為維護空氣品質,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自3月1日起機車排氣攔檢方式將有小幅變革,針對排氣超過標準值20%以上嚴重汙染環境的車主將直接處分,但在標準值20%以下不合格者,仍維持原來7日內複檢的緩衝期,呼籲民眾落實機車定期檢驗與保養,減少環境負荷,也避免受罰。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指出,根據環保署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冊TEDS 9.0統計,機車排放廢氣佔移動汙染源PM2.5(細懸浮微粒)總排放量的12.5 %,尤其高汙染二行程機車的PM2.5排放量為四行程機車3倍、HC(碳氫化合物)為四行程16倍,管制高汙染車輛對於空品提升有實質的助益。
對此,環保局依法實施機車排氣攔檢,鼓勵民眾汰換高汙染車輛,原攔檢不合格者,將有7日內複檢的緩衝期,為加速改善空汙,3月1日起將針對排氣超過標準值20%以上嚴重汙染環境的車主直接開罰,但在標準值20%以下不合格者,仍維持原來7日內複檢的緩衝期。
環保局說明,路邊攔檢直接開罰早有法令授權而非新政策,包括桃園市、台北市均已實施,台南市也在106年10月開始執行;根據空氣汙染防制法第34條及第41條規定,環保機關得於適當地點對使用中交通工具實施不定期檢驗,且應符合排放標準。
為宣導該措施,環保局已於106年起在發給車主的定檢明信片中提供政策說明,鼓勵車主平日應做好車輛保養;同時,環保局也結合行政院環保署於107年度編列二行程機車汰換補助費1億元,鼓勵市民淘汰高汙染二行程機車及選購低汙染電動二輪車。
另為照顧中低收入戶民眾,環保局將持續祭出高額中低收入戶汰舊換購電動機車加碼補助,每案補助最高可達4萬2,800元。詳情請上台中ㄅㄨㄅㄨ網(http://green.epb.taichung.gov.tw )查詢或電洽補助專線04-22201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