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十二歲時,母親和父親離婚了,因為母親嫌棄家裡窮,過不了這種苦日子。最主要的是,嫌棄父親賺錢少,父母離婚那年,我妹妹只有五歲,不管我妹妹怎麼哭鬧,母親不管不問,狠了心要離開,妹妹差點哭暈過去,看著母親離開的身影,我心裡對她充滿了恨。

​我父親為人老實木納,沒有一技之長,腦子也不是太聰明,只能靠干苦力活賺點錢。自從父母離婚後,母親一次都沒來看過我們。妹妹還小,就天天吵著要媽媽,爸爸哄不好妹妹,只能抽悶煙唉聲嘆氣。我感覺媽媽好狠心,心裡只想著自己,不管這個家。

就這樣過了十年,我二十二歲了,妹妹十五歲了,在上初中。我上完初中就不上學了,去外地打工了。過年回家時,爸爸說,兒子,你年紀不小了,該找媳婦結婚了。我希望你不要像我,希望你能找個好媳婦。聽到父親說到這裡,我欲言又止,最後還是決定將這件事情告訴他。

​我說,爸,我已經有女朋友了,她比我大三歲,還離過婚。父親說,離過婚,比你大,不算什麼,只要你倆真心相愛,我就同意。那個姑娘是哪裡的,改天帶來讓我看看。

我說,我女朋友是我親媽的繼女。我費了好大勁才打聽到母親嫁到哪裡。聽到這裡,父親生氣地說,我知道你恨她,但你也不能這樣做。我說,我是為了報復她,才找她的繼女當女朋友的,反正她繼女已經愛上我了,也決定嫁給我了,你們反對也沒用。我父親倒是沒有多大意見,但是,我親生母親那邊是極力反對,不管他們怎麼反對,最後,我還是和母親的繼女結婚了。

​我娶母親的繼女當老婆,本意是想報復母親,但是,沒想到,婚後三年,我們有了一對兒女,她對我很好,也很孝順我的父親,連我妹都很喜歡她。對於母親,我也恨不起來了。

現在,我和老婆過得很幸福,雖然當初結婚的決定很荒唐,但是我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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