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出生在英國的他,和其他的孩子相比,沒什麼特別之處,到了上學的年紀,他的父母才發覺,孩子其實有特別之處,那就是他對學習不開竅,似乎生來就不是學習的料,老師和他們交流,婉轉表達對孩子的無奈和失望。
男孩各科成績,尤其是理科成績出奇地差,15歲時,生物考試的成績,在近300名學生里,排名倒數第一。
然而,不能否認的事實是,他從兒童時候起,就對生物學無比喜愛,喜愛到痴迷。
不過,現實的成績讓他傷心不已,因為成績不能應對他的喜歡,而父母也更加確信一點,他真的不是一塊學習的料,老師對他完全喪失信心,甚至說繼續教他已無必要,是在浪費彼此的時間。
生物課的成績,亮起了一盞紅燈,一般人可能會止步於這門學科的門外了。可是,這個男孩卻不。
他無法控制自己對生物學的喜愛,自己糟糕的生物課成績,他人對他的看透和鄙薄,都阻攔不了他對生物學一如既往的熱愛,他甚至都奇怪自己的這種「頑固」,不可理喻。但興趣和喜愛,讓他沒法不聽從自己的內心,依然去選擇學習、研究生物學。
興趣和痴迷,讓他幹了一件在校園裡很出名的事。
校園靠圍牆的一個角落,栽有高低不同的灌木和花草,由於是角落,到這兒來的學生很少,不少學生甚至不知道有這麼個地方。可這裡,卻是這個男孩經常光顧、後來每天必來的地方。當第一次見到這裡的時候,他便饒有興趣地停下觀察,仔細觀察之後,他便丟不下這裡了。
是什麼吸引了男孩?說出來,一般人都難以置信,那就是,枝葉里的毛毛蟲。
第一次蹲下來發現了枝葉間的毛毛蟲,男孩的魂兒就被它們鉤住了,它們輕輕蠕動、善於偽裝的模樣太可愛了,觀察和研究,是他最喜歡做的事。
課間或放學,男孩一有空隙,就到這裡來,看毛毛蟲的生長、活動,他不是獵奇,而是有種使命感似的,想通過研究來做點什麼。後來,他果然悄無聲息地做了——開始養毛毛蟲。
男孩長時間地研究,對毛毛蟲的習性和規律瞭然於胸,就在校園栽種灌木叢的那個角落,養起了毛毛蟲。給幼蟲提供食物和活動場地,是他要解決的問題,他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時間,來餵養毛毛蟲。
一開始,二十幾隻幼蟲在他精心照料下,長得很肥,慢慢地,身體表面變成綠色或棕色的硬殼,成為蛹,他發現蛹不吃也不動,但在殼內發生著劇烈的體態變化。幾天後,他驚喜地看到蛹變成了成蟲,蝴蝶就從裂開的蛹殼裡出來了。
見到這些,他當時的激動簡直無法用語言來形容,第一次養毛毛蟲的成功,讓他喜不自禁,更激發了他對毛毛蟲的濃厚興趣,於是,他再次去養毛毛蟲,而且規模更大,毛毛蟲的數量達到一千隻左右。
如果說第一次去養毛毛蟲,還是很隱蔽的事情,幾乎不為人所知,而這一次養,是不可能不讓人發現了,因為數量大。而他,也沒有顧忌被別人看到,在他看來,這甚至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
可是,他眼裡的寶貝,在別人眼裡並不一定受待見。當很多老師和學生見到他養的毛毛蟲時,除了第一眼時的驚訝,緊接著,更多的是不少人的惶恐和厭惡,那麼多蠕動的毛毛蟲,讓很多人退避三舍,幾位老師在感覺噁心和厭惡之後,把這件事反映到了校領導,學校最終以影響校園環境和師生正常活動為由,不允許他再養下去,他只好罷手,讓他稍稍安慰的是,不少毛毛蟲已經變成飛蛾,飛到了大自然里。
男孩在校園裡養一千隻毛毛蟲的事,有人不屑一顧,有人討厭反感,也有人刮目相看,但不管怎樣,這件事之後,他對動物植物、對生物學,探究的興趣更濃了。
男孩畢業後,申請牛津大學時,並沒有被生物學專業錄取,而是進了古典文學專業,因為他的相關成績不是很好。可是他的興趣點根本不在古典文學,後來他一次又一次地向校方誠懇地請求,校方終於被他的執著感動,一個學期後同意讓他轉系,他終於進了夢寐以求的動物學系,從此開始了他正式的科研生涯。
興趣,鍾愛,讓他在科研的領域如虎添翼,他的才能一點點顯露出來。1958年,在牛津大學獲得博士學位的同時,他從蝌蚪細胞里提取出了完整細胞核,成功克隆了一隻青蛙,這一驚人的成果,讓他一舉成名,他實驗中用於細胞核移植的工具和技術,至今仍在使用,他因此被稱為「克隆教父」。
他,就是2012年諾貝爾生理學獎獲得者——英國科學家約翰·格登。
在別人眼裡原本差生的他,憑著興趣和執著,最後走向了世人矚目的成功。回顧一路走來,約翰·格登感嘆道,腦海里常常出現那一千隻毛毛蟲的情景,他說,那是件能讓他嘗到甘甜的事情,因為是興趣所致。興趣,是一種甜蜜的牽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