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甫上中學的妹妹今年向老師申訴後,老師轉向一名社會工作者賽阿茲米求助。阿茲米接手該案後,昨晚在臉書道出最近處理一對姐妹被親生父親[性·侵]的個案。
(吉隆坡24日訊)一對姐妺從5年前開始輪流遭狼父強暴,甫上中學的妹妹申訴,她曾向母親反映丶向老師剖白,但他們都不理,不敢幹預,後來父親變本加厲,明目張膽在4兄弟姐妺面前[強.姦]她,兄弟姐妹也毫無反應,令她傷透了心。
這對姐妹聲稱,她們擔心報警後,親戚和鄰居的眼光和說閒話丶父親被革職,無法再負擔她們的學費。她們心灰意冷的說:“沒關係,就這樣吧!媽媽說給爸爸機會。”甚至兩姐妹現在還會互問:“你昨天有沒有中招?”。
甫上中學的妹妹今年向老師申訴後,老師轉向一名社會工作者賽阿茲米求助。阿茲米接手該案後,昨晚在臉書道出最近處理一對姐妹被親生父親[性·侵]的個案。
阿茲米說,當他接手這起案件後,也親自到學校,在老師陪同下與受害人詳談,並爆出她原來在5年前開始遭父親強暴,甚至住在雪州的姐姐也無法倖免。
他指出,受害人說,她曾向母親及老師哭訴,但都沒有獲得他們關注。
“受害人告訴我,她對各種[性.愛]姿勢毫不陌生,有一次父親把他的手機給弟弟玩,弟弟全神貫注玩手機時,爸爸就在弟弟背後[強.姦]她。”
阿茲米說,受害人被父親強暴一事被校方揭發後,曾致電報警,並讓孩子進行身體檢查,但是孩子又稱她還愛父親,只是不想父親繼續這樣對她。
他指出,受害人擔心,若報警後,母親和兄弟姐妺怎麼辦。不過,慶倖的是兩姐妹經過多次開導,終於決定報警。(圖:光明日報)
馬來西亞非盈利組織“兒童之聲”以及“保護與拯救兒童組織”出版一本冊子《保護你的孩子別成為[性·侵]受害者》中引用資料指出,每4名女孩和每6名男孩中,就各有1名女孩和男孩在年屆18歲以前遭到[性·侵]害。
筆者閱讀《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後認為,作品的非主流題材若非因作者林奕含的自殺新聞引起廣泛關注,或許就不會有如此大的迴響。新聞熱點或許會隨著時間淡化,然而文學作品的警示性卻不會。
小說針對[誘.姦]題材,對受害者以及加害者之間的權力關係有所著墨,從家庭暴力以及[性·侵]受害者的視野敘述,那是文學的話語才能承載的沉重的自我剖白以及心理轉折。
針對18歲以下兒童的[誘.姦],不是僅存於臺灣的個別案例,在不同的社會環境都曾經或正在發生。
然而,並非每一名受害者都有勇氣以及能力通過文字書寫讓經歷傳播以及留存。假如脫離了讀者能夠代入移情的文學語境,事件的敘述可能將落入俗套。正如書本推薦文所指,該作品“本身就是一種知識傳遞的可能”,可能警醒人們關於隱蔽在太陽底下的人性醜惡與心靈痛苦。
馬來西亞非盈利組織“兒童之聲”以及“保護與拯救兒童組織”出版一本冊子《保護你的孩子別成為[性·侵]受害者》中引用資料指出,每4名女孩和每6名男孩中,就各有1名女孩和男孩在年屆18歲以前遭到[性·侵]害。
此外,共有超過90%的遭[性·侵]兒童認識[性·侵]者,“一般上他們都是被其家人所信任的人[性·侵]。”
值 得注意的是,對於兒童[性·侵]害的定義以及范疇,該冊子將各類[性·侵]兒童的行為歸納為3點:兒童[色.情]物品丶非觸摸式[性·侵]行為以及觸摸式 [性·侵]行為。非觸摸式[性·侵]行為包括向兒童展示[色.情]物品丶以言語誘拐兒童丶誘騙丶淫穢電話丶簡訊丶影片以及照片等。
此外,該冊子也羅列了“預防兒童遭[性·侵]的4大步驟”。首先,教導孩子如何防範,以開明態度與孩子談論身體界限,讓他們接觸性教育,解釋甚麼是[性·侵]害。
讓孩子擁有自己的身體自主權,教他們對不舒服以及不合理的對待說“不”。家長應冷靜傾聽,提供孩子有安全感的溝通方式。
再者,須時時締造安全環境,確保兒童在沒有任何監督下,不可單獨與他人相處。該冊子指出超過80%的[性·侵]案件是基於兒童單獨與[性·侵]者相處而發生。
根據今日心理學網站的文章指出,在童年時期遭遇[性·侵]害的孩子如果沒有接受治療,則將面臨終生的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PTSD)丶抑鬱以及焦慮。遭遇[性·侵]害的孩子的心理健康必須獲得關注以及心理治療。讓兒童身心安全健康地成長應當是一個健全社會的普遍共識。
近來,國會通過了有關兒童[性·侵]害的法案,立下了更嚴峻的刑罰,對犯法者施以10年至30年的監禁不等,但願能夠嚴格落實,達到殺一儆百的作用。
最後想說,社會不同層面丶制度都應對孩子的身心安全負責。儘管最後還得仰賴於孩子對事情的認知以及身邊可信任的成人的監督。由此,家庭教育應建立起孩子對自己身體自主權的概念,而且不能忽略性教育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