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南京一名女大學生佳佳,日前在酒店被下迷藥,再遭潘姓男子與石姓男子輪流性侵,檢方調查本案時,石嫌竟供稱,「我沒有想到事情這麼嚴重,以為最多就是賠錢了事」,潘嫌、石嫌已分別遭求處10年、12年徒刑。
陸媒《現代快報》報導,佳佳是南京某大學大一學生,因外型貌美,又兼職模特兒,男性追求者眾;石姓男子自稱是演員、經紀人,潘姓男子則是石嫌的朋友,但已婚,育有3歲兒子。
本月5日,潘、石2人入住南京市秦淮區某酒店,傍晚時分石嫌先帶了一名女子瑤瑤進入房間一起喝酒,瑤瑤喝下摻有迷藥的飲料後立即昏睡,數小時候,佳佳也來到房間,同樣喝下摻有迷藥的飲料昏睡。瑤瑤藥物反應減輕後已自行離開房間,結果潘嫌竟將佳佳抱到臥室床上,反鎖房門,對佳佳強行性侵,潘嫌完事後,石嫌也進來對她強行性侵。
石嫌供稱,有一次潘男給他看了個小瓶子,說如果女孩吃了裡面的東西,就會頭腦不清楚,想發生性關係,由於他認識很多女孩,潘就提議他負責開房間,「我負責喊姑娘和買酒」。
石嫌表示,他先約來瑤瑤到酒店房間,但潘嫌她不好看,想再找其他女孩,佳佳一來,潘一眼就看上,就在佳佳喝完飲料神智不清時,潘就一直在親她,等瑤瑤離開,潘立即把佳佳抱到臥室床上,反鎖房門,由於他也喜歡佳佳,所以一直在敲臥室門,後來潘開門,換他強行對佳佳性侵。
石嫌供稱,「我沒有想到事情這麼嚴重,以為最多就是賠錢了事。我以前把別的女孩子肚子搞大了,對方來找我,我就說酒喝多了,最後賠了她8000塊錢(人民幣)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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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認為,潘、石違背女子意志,以下迷藥手段對其輪流性侵,2人共同施以性侵的行為是共同犯罪,建議法院對二人分別判處10至12年有期徒刑。
三立新聞網
2018年1月21日 上午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