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五口慘遭滅門血案。
今天要說一件離奇的滅門慘案,當年還震驚了整個紐西蘭,到底有多大的深仇大恨,會讓一個人在所不惜也要毀滅一個家庭呢?
▼在1994年的某天,在紐西蘭的一個郊區,警察正火速趕往命案現場,據報案者供稱一家五口大概全都死了,其中只剩下一個活人,也就是報案者,他就是這個家的大兒子,沒錯一家五口中只有他倖存!這也讓警方摸不著頭緒,這凶手是另有其人?還是兒子涉案的可能性最大?一般來說,大家一定覺得兒子涉案機率蠻高的。
▼這是當時在法庭上模擬案發現場時的場景,案發當時全家都是死亡的狀態,屋主也就是爸爸生前是一名聲望很好的校長,凶器則是一把長步槍,槍上面有爸爸和大兒的指紋,如果是爸爸先射殺完所有人再自殺應該不太可能,因為長槍本身就不太好自盡,因此警方認定兒子犯了謀殺罪,並且被判3個無期徒刑,警方認為一切動機是為了爭奪財產!
▼犯罪嫌疑人也就是屋主的長子,對於整個判決不服再提出上訴但卻都沒有用,直到2009年這個案件才又被拿出來再重審,這次檢方總算發現不同的地方,現場的子彈留有父親本人的指紋,也就是說當時是爸爸親自把子彈放進去的,如果不是父親,那凶手還會有誰?
最終結果讓大家都不敢相信,一個有聲望的學校校長,竟然會做出這樣的事情,至於動機是什麼,檢方咬定是因為這名校長心智不算完整,還有體罰學生的紀錄,可能受不了世俗的壓力,因此便殺了全家想脫離現實,才會做出這種可怕的決定!
不過,無辜的大兒子已經入了14年的獄了,就算成功洗清嫌疑,家庭被滅門這種心理陰影還會永遠長存在他的心裡。法官對此誤判作出解釋,長子或許無罪,但是因為他沒有不在場證明,法庭作出這個判決也在所難免,因此對此判決不做任何賠償!
來源:tout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