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女主播秦綾謙被前夫吳炳輝捉姦發現她到和小鮮肉「安德烈」共處一室,事後兩人承諾各自給付一筆鉅款,但捉姦影片必須銷毀;秦綾謙離婚後,前公婆竟又向她索討250萬元,否則便要公開影片讓她身敗名裂。秦綾謙不甘遭勒索提告,新北地檢署今天將秦綾謙前公婆2人依恐嚇取財罪提起公訴,前夫因不知情獲處分不起訴。
2016年11月間 ,TVBS主播秦綾謙前往小鮮肉「安德烈」新北市淡水區住處,秦女前夫吳炳輝帶著徵信社人員架梯爬窗捉姦,拍下兩人共處一室的影片;事後秦女否認通姦,表示沒有抓姦在床,只是在聊天,兩人衣著完整,就算拿垃圾桶去驗也不會有什麼DNA反應。
據了解,秦綾謙對外雖宣稱沒有通姦,事後仍和安德烈給付近400萬元給前婆婆蔡馨樂,作為銷毀捉姦影片的費用,雙方還簽下保密條款,影片要交由律師銷毀;等秦女和前夫2人離婚,前公婆吳欣蒼、蔡馨樂卻又涉嫌以公開捉姦影片為由,要求秦綾謙再付給他們250萬元。
秦綾謙不滿提告前公婆恐嚇取財,表示他們稱如果不給錢,就要把備份的影片外流給電視台,要讓她身敗名裂;吳欣蒼、蔡馨樂到案稱,250萬元是要求秦綾謙歸還結婚新居的房租、傢俱和拍攝婚紗等費用,並非勒索。
檢方調查,秦女與前夫離婚後協議書簽有債務各自分開條款,而房租雖是吳家支付,2個車位卻都是秦女繳納,且房租、傢俱等費用加起來也不到250萬元,而吳姓夫妻疑似確實握有秦女的不雅影片,不採信二人供詞,認定涉犯恐嚇取財罪犯行明確,吳炳輝則因沒有證據證明他知道父母向秦綾謙討錢一事,獲處分不起訴。
TVBS主播秦綾謙指控前夫一家人恐嚇取財,新北地檢署今天將她的前公婆提起公訴。圖/翻攝自秦綾謙臉書TVBS主播秦綾謙指控前夫一家人恐嚇取財,新北地檢署今天將她的前公婆提起公訴。圖/翻攝自秦綾謙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