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門女婿,和妻子結婚七年了,現在有一個女兒。本來我是打算和妻子一起進城打工的,可這幾年岳父母身體不好,所以我一邊打零工,一邊干農活。妻子獨自去城裡打工,平時很少回家,也只有每年過節的時候才會回來待幾天。
一個月前,因為我們這裡要拆遷,據說會賠償三套房子,聽到消息把我樂壞了。本想給妻子打電話告訴這個好消息,可是岳父母意思是我好久也沒見妻子了,讓我去城裡找她一趟
剛好家裡醃了一些妻子愛吃的菜,還有一些土特產,所以就順便給妻子帶一些。因為女兒要開學,便沒帶女兒一起去,那天我扛著麻袋,手上拎著大包小包的東西,去了車站。一想到待會兒妻子見到我驚喜的表現,我就一陣開心。
我足足做了八個小時的長途汽車,下車都有點頭暈,就在車站附近隨便吃了碗涼皮,才繼續坐車去妻子住的地方,我按照妻子留的地址問了好幾個人,好不容易才找到。我之所以沒提前告訴妻子,就是希望給她一個驚喜,而且那天我還專門颳了鬍子,穿了新衣服,把自己收拾得帥一點
剛走到出租屋外,本想敲門,可因為房子隔音效果不好,裡面傳來的對話,讓我心痛不已。是一個粗嗓音男人的聲音,夾雜著妻子嬌滴滴的聲音。
那個男人說:我們這樣,會不會被你老公發現?妻子說:他才不會發現,再說了他一直在家。而且,我家裡那個怎能和你相比。說完,兩人都笑了,我含著淚水,敲了門。他們居然沒了聲響,我放下東西便離開了
回家之後,我將此事告訴了岳父母,我說我想離婚,可岳父母說會為我做主的;後來,妻子說自己只是因為一時寂寞才會這樣,我應該相信她嗎?
等房子拆遷了,我就會和她離婚,一套房子留給她和岳父母,我要一套,另一套留給女兒,你們說我這樣做對嗎?